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工作的怎么赔?

2023/11/14 18:39:27 查看98次 来源:李银梅律师

车祸误工费有多样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定。

误工费是最为常见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内容,其是指受害人因为事故伤害在恢复期间,或处理事故后续必要事宜不能正常上班而产生的正常收入损失。《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计算误工费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内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伤残案件,往往会进行“三期鉴定”,也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司法鉴定机构的误工鉴定期可直接作为误工时间的直接证明。误工时间法律没有上限限制,但伤残鉴定期往往决定了误工时间的长短!

2.收入情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个别地区,支持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以当地最低工资计算误工收入,如深圳市就规定:

赔偿权利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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