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拆迁如何补偿

2023/11/22 11:55:39 查看680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修路拆迁如何补偿


导读:修路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其中房屋补偿费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具体折旧程度进行计算;周转性补偿则是根据实际人口数进行计算等。

一、

修路拆迁如何补偿

  修路房子需要拆迁政府补偿的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

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

 拆迁纠纷的诉讼程序是: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开庭审理。

  5.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

拆迁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拆迁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予以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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