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11/30 14:09:34 查看79次 来源:刘瑾东律师

    如果劳动者有全职工作,他们能做兼职吗?如果劳动者选择兼职,单位有权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权选择职业,包括全职或兼职工作。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选择兼职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我曾经处理过一个相关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一名员工在有全职工作的情况下,选择了兼职。他的公司得知后,立即提出要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这名员工向我求助,希望我能帮他维权。经过调查分析,我发现员工的兼职行为并没有影响他在全职工作中的表现,也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因此,我认为公司无权终止与他的劳动合同。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这一观点。经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我的观点,裁定公司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本案告诉我们,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并未违反法律的规定,也未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选择兼职而终止劳动合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意做兼职工作。劳动者在兼职时还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其在全职工作中的表现,也不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这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直接原因。如果劳动者的兼职工作严重影响了其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这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间接原因。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工作提出了反对意见,并要求劳动者改正,但劳动者拒不改正,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并不一定违反劳动合同,但如果其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进行兼职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可能对本职工作的影响,并在必要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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