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10:17:15 查看90978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导读:安置房一般是在交付后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拿到房产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安置房屋的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查档证明等其他相关的材料。
一、
安置房交付后房产证6个月左右能拿。安置房是指房屋拆迁之后,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替人购买的商品房,该商品房的成本较低,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安置人可以自由交易。找法网提醒您,安置房和商品房是一样性质的,要在六个月左右才可以拿到房产证,等到拆迁房时间够五年之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
二、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
具体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每宗。
5.契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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