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5 12:56:58 查看381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导读:离婚后征地补偿款分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没有对房屋扩建等情形,另一方是无权获得拆迁补偿等。离婚后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是可以起诉的。
一、
离婚后征地补偿款分配财产是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补偿;征收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一人一半;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补偿各占50%。
二、
离婚后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可以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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