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 14:18:18 查看163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导读:安置房第二次买卖合同签字的方法是核实对方的身份;对房屋进行确认等。安置房第二次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向法院起诉的条件包括案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一、
1.核实身份,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4.结算领房,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
二、
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安置房第二次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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