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征收安置房,这种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

2023/12/27 16:59:10 查看113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征收,而安置给被征收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征收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安置房也开始进入房地产买卖市场。

但是由于安置房的特殊性,很多人对安置房买卖仍然不放心,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心存疑虑:征收安置房能否买卖,买卖是否有风险?

征收安置房能否买卖涉及到的因素较多,如安置房的性质,各地的政策等,如果在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信息就贸然进行安置房买卖,确实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安置房按照性质来划分,一般来说分为两类: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相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得进行上市交易的。

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搬迁,开发商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在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可以自由进行交易的。

虽然在法律上这两种安置房略有不同,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关键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的土地是分为国有和集资,如果所购买的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的,那么就可以办到产权证,但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是办不了产权证的。

国有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集资是指:有相对有组织的人,每家集资共同建设和购买房屋,集资土地是必须同村或同单位的才可以进行买卖。

小产权房屋:“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会面临很多风险,比如无法办理贷款、无法过户,甚至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不受法律认可的。例如小产权房屋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以说,在买卖安置房之前,一定要先确认好房子的产权情况再买单。不要对价格心动了,就匆匆下单。

购买安置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政策规定

安置房的由来一般是因为政府进行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的时候,对原地区的被征收人进行重新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征收,而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此在进行购买之前应该先了解相关政策,如转让期限的限制等。

二、产权共有人

有的安置房可能不仅仅属于一个人,还可能存在房屋共有人,所以在买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查清楚房屋的产权持有者问题,以免后续发生矛盾。

产权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征收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被征收人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最后昌运拆迁律师提醒大家,房屋的买卖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征收安置房有其特殊性,双方都应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提前了解房屋及当事人详细情况再做交易,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买卖纠纷,给双方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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