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该采用的正确离职方式

2024/01/16 21:22:08 查看73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作为劳动者,多数人不想干了,就向上级要一份辞职申请书,然后填写,递交给公司,由公司层层审核,最终同意后就等到时间离职走人。这个过程可谓是严格,因为层层审核,哪怕是某个领导因为失恋心情不好,导致不同意,这次的辞职就打了水漂了。其实,离职的方式不需要这么低三下四的,法律并没有规定需要获得公司的批准才可以离职的啊,是多数的劳动者一开始就从心里害怕公司,反而让公司得寸进尺,设置了诸多不符合法律的公司规定。那么,以怎么样的方式离职是比较好的呢?下面以案例说话:

  王女士来自湖南,2022年7月14日入职,用人单位为一家酒店,提供早餐,她的职务为厨师,只有她一个人,工作内容,买菜,客户做早餐,四点多起床,七点到九点的。工作餐是中午及晚上,客户走了之后也要打扫卫生,没有签劳动合同签,没有买社保,没有填写入职登记表。直聘上找的工作,店长通过微信发个定位叫她去面试的。

  工资方面:月薪制,每月5300元,天天上班,没有上班就按5300元除以当月天数相应扣减。2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工资是由店长个人微信发工资,要签工资条,里面的内容不给看

  考勤方面:不用考勤,早上五点到做早餐,中午一点半到一点四十下班,下午四点半上班,晚上七点二十分下班。工作环境厨房是没有空调。

  全酒店的人只有她一个人不买社保,其他的都买,这样差别的对待,让她心里不是滋味啊。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找到了笔者,遂到广东展豪律师所讨教应对之策,笔者先指导她取得劳动关系,然后继续上班。到了2023年9月8号正常上班做早餐,做完早餐后打个电话给公司说是不买社保,不做了,为了增加一重保险,去寄一个快递给公司,以不买社保为由被迫离职,寄了快递后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得那么的潇洒,什么提前一个月,什么要单位批准,这些对于她来说,都是透明的,留下单位在原地呆若木鸡:“竟然还有这一出”。

   接下来,到笔者上场 ,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开庭,等裁决。2023年12月7日,仲裁裁决书下来,仲裁庭对先电话通知再快递通知的离职方式进行了肯定性的认可,裁决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8100元。

律师评析:离职方式多种多样,有口头提出,有微信或者短信发信息,有电话提出,但是笔者建议大家尽量还是要采用快递的方式,为什么呢?因为用快递的方式,你手里有证据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手里有证据,心里不慌啊,官司胜诉那也是意料中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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