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12:59:17 查看25次 来源:罗龙江律师
导读:承租房子女一般没有继承权,因为承租房并非个人财产。但共居者可能成为变更后的承租人。侄女在特定条件下,如遗嘱指定或叔叔无其他继承人,可继承叔叔遗产。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
1.承租房子女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承租房并非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所有权一般属于出租人,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的子女在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他们有可能成为变更后的承租人。
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去世时,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依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二、
1.在承租人去世后,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可能成为变更后的承租人。这一规定是基于实际居住需要以及保护共同居住者的权益考虑。
2.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变更并不等同于继承权,而是基于租赁合同关系的一种特殊安排。
三、
侄子女通常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这些条件包括:
1.叔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侄子女为继承人;
2.或者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子女),且侄子女的父亲(即叔叔的兄弟)已经去世,此时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其个人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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