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公房,怎么继承?

2024/07/24 17:51:12 查看491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在探讨老人去世后,其早年居住的福利房、政策房、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是否能由子女继承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些房屋的法律性质及其所有权归属。

公租房,作为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其所有权明确归属于国家或集体,而非个人所有。这意味着,承租人虽然享有租住权,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居住使用,但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也就无法将其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然而,当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时,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承租人在世时有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或直系亲属,他们有权在承租人去世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这种安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继承”,因为它不涉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是基于家庭关系和社会保障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继续承租的权利并非无条件的,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承租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在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等。同时,这种权利也并非永久性的,当共同居住人或直系亲属不再符合承租条件时(如经济条件改善、购买其他住房等),他们可能需要退出公租房,将房屋交还给国家或集体。

另外,如果公租房已经进行了房改,即承租人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该房屋就可以像其他商品房一样进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对于老人早年居住的福利房、政策房、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在其去世后一般不能由子女直接继承。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共同居住人或直系亲属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而如果房屋已经进行了房改并取得了所有权,则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如你遇到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杨志峥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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