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17:20:21 查看1437次 来源: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一、房产被查封后还能抵押吗
房产被查封后,不能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物进行抵押。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是不得抵押的。这意味着,一旦房产被查封,其抵押权将不发生效力。
2.但是如果抵押房产的成立时间在查封之前,那么这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3.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产已被查封,那么任何尝试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行为都是无效的,无论是通过私人协议还是其他方式。
因此,对于已经查封的房产,其产权人需要首先解决查封问题,例如通过清偿债务或解决法律纠纷,然后才能考虑将其进行抵押。
二、房产抵押前是否能做公证
房产抵押前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1.公证机构通过对房产抵押内容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法的行为,以确保公证内容及抵押的合法性。
2.公证也可以确定该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保障房产抵押的真实性。
3.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包括合同在内的多种公证事项。
因此,房产抵押合同作为一种合同,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4.通过公证,可以进一步确保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减少因合同内容不明确或存在争议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三、已出租的房产是否能抵押
茂弘律师提醒您,已出租的房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和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而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即使房产已经出租,其产权人仍然可以将该房产进行抵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抵押权实现后,原租约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2.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对承租人因承租房屋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进行房产抵押时,需要充分考虑租赁关系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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