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3 15:11:04 查看175次 来源: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1、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无名指受到损害产生的十级工伤残疾,国家将给予从业者七个月的个人薪资作为补偿。这主要源于关于工伤的相关条款——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规定,该项补助金额为七个月的个人薪资。而所谓的“个人薪资”,则是指由于工伤导致的劳动者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于此同时,患者个人薪资超过了所在地区所有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这个补偿便以整体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相反的,若低于全体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同样以全体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六成为基准进行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