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单位不赔偿,茂弘律师帮当事人争取到十万赔偿金

2024/12/05 14:22:26 查看138次 来源: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本案中,原告李某在被告A公司上班,卸货时,李某不慎从车上被货物带下造成双足受伤,李某到医院接受治疗,但被告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以李某受伤系自己跳车造成为由不承担其它损失费用,无奈之下,李某委托茂弘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焦点

第一、A公司疏于管理和监督,是否应对李某受伤承担责任;

第二、A公司对李某受伤治疗期间的各项损失费用不认可,李某具体损失费用是多少。

诉讼策略

针对本案存在的焦点,庭审中,茂弘律师提交了两份证人证言,微信转账凭证,证明李某和A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提交李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缴费票据、以及交通票据、受伤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明细,证明李某在受伤期间的具体损失费用。茂弘律师提交关键性的答辩意见,法庭审理查明事实后,认定李某和A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A公司应当对李某受伤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判决结案,A公司按照70%的比例对李某受伤承担责任,支付李某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00540.4元,扣除前期支付医疗费13045.11元,还应支付87495.29元,庭审结束后,A公司向李某付清剩余损失费用,李某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认可茂弘律师的专业能力并表示感谢。

茂弘律师不负所托,成功帮当事人拿回赔偿金。茂弘律师将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您遇到法律难题,您可以随时咨询茂弘律师,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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