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7:27:27 查看135次 来源:贾慈航律师
“老张啊,我最近想开个店,银行说需要个担保人,你帮我签个字行不?咱们这么多年兄弟了……”
电话那头是相识十年的好友,你犹豫了——“只是签个字而已,能出什么事?”
但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为“一时义气”背上百万债务、房子被拍卖、征信全毁!在贾律师最近在办的一件再审案件中,担保人直到自己的房屋被贴上法院的执行拍卖的通知书,才知晓自己承担了280万元的债务。原来是五六年前,担保人经中间人介绍向银行给债务人做了抵押担保,而担保人和债务人之前还不认识。债务人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房产证,而担保人则提供了自己真实的房产。据债务人说:真实用钱的是中间人,自己是一分钱也没有见到。但法院判决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于是贾律师想通过这篇文章揭开“担保”背后的致命风险!
一、血泪案例:担保人如何一夜返贫?
案例:
小明为发小担保50万借款,对方承诺“生意成了双倍分红”。结果发小生意失败跑路,债权人直接将小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明需连带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68万,因无力偿还,名下唯一房产被强制执行拍卖,妻子愤而离婚。
贾律师分析:
担保绝非“签个字”那么简单!一旦债务人违约,担保人就是“renrou提款机”,法律不会因“不懂法”或“兄弟情”免除你的责任!
二、法律无情!担保人究竟要承担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681条、686条:
1、连带责任担保(最常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全额代偿”,无需先找债务人!
2、一般担保:仅限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时担保人才需担责,但实践中99%的担保合同被默认为连带责任!
关键点:
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金额可能翻倍!
三、担保的五大致命风险
1、倾家荡产风险:工资、存款、房产、车辆均可被强制执行,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拍卖!
2、信用社会性死亡:列入失信名单后,子女上学、考公、高铁出行全受限!
3、亲情撕裂:80%的担保纠纷中,债务人与担保人反目成仇,“我帮你,你却害我”!
4、被套路担保**:部分借贷机构与债务人合谋,专骗“好心人”签担保协议!
5、维权成本巨大:即便事后起诉债务人追偿,对方可能早已转移财产,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四、贾律师的救命建议
1、原则:能不担保就不担保!
直接拒绝话术:“我房贷车贷压力大,征信已经透支了”
2、非要担保?必须做四件事:
①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房产抵押、股权质押等);
②白纸黑字约定“一般担保”而非连带责任(需明确写入合同);
③核查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负债情况、征信报告;
④全程录音录像,保留“非自愿担保”的证据(防被欺诈)。
3、已签担保怎么办?
①立即要求债务人追加抵押物;
②发现债务逾期时,抢先起诉债务人,避免被动挨打!
人性经不起金钱考验!
担保的本质是“用你的身家性命为别人的信用买单”。下次再有人求你担保时,请把这篇文甩给他:“真拿我当兄弟,就别让我赌上全家人的命运!”
贾律师团队提醒:遭遇担保纠纷?立即留存证据,私信咨询法律解决方案!
转发提醒身边人!你的一个动作,可能挽救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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