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 涉企刑事合规实操 — 浙江某企业涉嫌虚开犯罪一案

2025/04/29 10:41:29 查看42次 来源:郭晨阳律师

一、案情简介

涉案企业系家族传承,前身于2003年创办,合法存续逾二十载。2011年该厂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负责人L某一直聘用外包会计W负责企业财务工作,并听从W的建议继续作为个体工商户存续从而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前后, W告知负责人L某有一个外贸企业(下称A企业)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基于相关财务知识的缺乏和对W的充分信任,该厂在W的授意下,在并无真实交易的前提下同意配合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6751975.3元,税额901325.77元,并收取了7%的开票费用。2022年4月8日,浙江某地公安局对上述事实立案侦查。2022年9月27日,负责人L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浙江某地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次日取保候审。


二、办案经过

涉案企业负责人L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本人已经委托了自己熟悉的刑事案件律师,但是在L某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因随本案案发的还有其他几家企业,且检察院有意推动该批涉案企业进行刑事合规整改,因而主办检察官向L某表示了可以委托律师做企业刑事合规,以追求更好的案件结果。

在了解的该批案件检察院初步的处理意向后,L某当即寻找有过企业刑事合规经验的律师团队,一番波折后,找到并委托杨茜、赵荻、郭晨阳律师团队对该厂进行企业合规整改。

在向L某初步了解该厂管理制度时,承办律师了解到其企业的家族属性十分浓厚,管理制度残缺,且因为该厂所在土地的性质问题以及为享受税收优惠,该厂一直未能办理企业性质变更,现在依然是个体工商户,鉴于上述情况,几位承办律师深感本案确属棘手。


(一)合规整改的启动

企业刑事合规最终的开启与否,既取决于检察院是否有意愿让涉案企业走这条路径(也即是否有相应的案件指标),同时也取决于涉案企业是否愿意进行合规整改。

刑事合规的启动,需涉案企业主动申请并提供《企业自主合规整改的的申请书》、《合规整改计划书》、完税证明、土地证复印件、企业公示信息及员工花名册等相关材料。承办律师结案后第一时间准备材料并向检察院递交申请,不久后获通过。

(二)企业合规的简要流程

刑事合规整改开始后,承办律师团队结合以前处理相关合规案件的经验,按照合规计划书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进一步的完善计划。刑事合规工作及过程简要如下:

 其一,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1、调整组织架构、进行企业性质变更

 2、增设合规负责人,组建合规监管小组

 3、制定合理的合规制度和程序

 4、建立合规的防范体系。其中承办律师着重明确财务部工作职责权限,建立管理流程;并重新梳理原有部门工作职责与岗位职责,完善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等)。

 5、建立合规监控体系


其二,财务专项合规建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核心在于资金流、票流、物流是否“三流一致”。根据合规计划书确定的整改方向,经过合规管理团队对企业的详细排查,确定企业内部涉及五种类型共计16个刑事法律风险点,并着重进行了制度确立,确保合规经营管理。主要操作如下:

1、设立财务部,聘任专业财务人员

2、确立财务及相关配套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报销制度、采购制度、廉政、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企业合规经费保障及奖惩制度等

3、总结企业现阶段财务问题,并撰写、执行改进方案。在推进过程中,承办律师多次对于财物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相关制度能够落实到位。

4、重点整顿发票管理,对发票的管理、整改是本次财务合规的重中之重。在发票申领,发票开具审查、分级管理、以及纳税申报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例如在纳税申报上,要求会计应将所有的进项税票抵扣额汇总,与“应交税金”各子科目核对准确后制作《进项税抵扣联报表》,并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当月开具发票的销售总额及销项税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相应子科目核对,做到账、票一致,账、表一致。《纳税申报表》在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出。

5、构建应收应付管理权力分离机制。在该针织厂之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和管理懈怠,企业货物流转和收付款填报均由文员一人负责,即“货”“钱”由文员管理,“票”由外包财务人员管理,文员和外包会计并不会定时进行对账统计。该模式存在重大隐患,也是导致企业此次涉案、“三流”不对等的首要原因。企业在合规管理团队的建议下,落地实施应收应付管理权力分离机制,由A负责收发货物及清点等业务事项,财务人员负责统计、核查应收应付款项及开具发票等财务事项。在具体开展业务经营时,A应根据货物的准确数量及价格填写销售单,并交由会计审核,会计应当将销售单、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的合同或订单、银行账户实际收付款进行充分比对,并如实记录应收应付明细,以随时备查。同时应定期做好统计工作,汇报给企业负责人。

6、规范合同范本,配套财务流程。

7、建立财务核查机制。其中财务部自查制度中,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发票凭证、现金流水、银行对账单进行一体核查;同时建设财务部针对业务开展进行核查制度为了充分保障“三流一致”,杜绝虚开行为,仅靠财务部进行账面自查自纠远远不够,还要赋予财务部进行业务核查的权限。合规整改人员建议企业安排财务部负责人开展针对业务开展的定期核查,核查周期为每月第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核查的内容包括加强存货、发货环节控制,根据核查后的销售单、购销合同(订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并留存领票人的身份信息;对交易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查,所有交易均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并保留银行结算凭证等。

(三)企业合规文化的建设

企业建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合规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合规领导小组和合规管理团队配合共同开展培训、宣讲活动。


三、刑事合规结果

历时数月该厂的企业合规整改完成,并且后续企业的合规体系也正常运行,刑事合规达到了一开始的目的。

2024年2月底,办案检察院就该企业刑事合规整改召开了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主持召开,合规承办律师及企业负责人L某都出席了听证会,承办律师在听证会上作合规整改报告并接受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质询。主要问题聚焦于该厂土地性质问题、企业性质问题、以及财物制度建方面。

最终,听证会结束,检察院对于合规整改结果表示高度的认可,但最终却因企业性质问题,对于企业负责人L某作出了合规缓刑的处理,未能达到郭律师一开始合规不诉的预期。


四、合规思考

随着合规改革的车轮不断向前推进,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缺乏刑法的明文规定,事前或事后的企业合规只能是酌定从宽量刑情节,但效力可及于单位和直接责任人。

或许,待时机成熟,在总结相关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需要及时修改刑法相关规定,明确企业合规出罪的条件,并将企业合规上升为法定从宽量刑情节,充分发挥企业合规的激励作用,同时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相关规定,做好配套制度的衔接,使任何一个企业不能仅因涉案而垮掉的目标尽早实现。与此相对应,刑事合规业务也需要律师参与到其中去,律师同仁也应积极探索这片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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