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23:35:51 查看160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许多当事人都会心存疑虑: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吗?这其实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
从法律规定来看,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并非必然主动展开全面调查。我国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离婚诉讼里,当事人需要对自己提出的财产主张提供相应证据。比如,一方主张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的银行存款,那么提出主张的一方就需要提供银行账号、交易流水等相关线索或初步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仅仅空口无凭,没有提供任何线索,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名下所有可能的银行账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在离婚财产调查方面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会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调查。
当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例如,涉及对方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普通公民很难自行获取。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查的财产线索、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便会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调取所需的财产信息。再如,一方怀疑对方持有未披露的房产,但自己不清楚房产的具体位置和产权情况,同样可以申请法院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查。
另外,如果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也会主动进行调查。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发现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嫌疑,法院会主动介入调查,以查明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查财产的方式多样。除了向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单位发函调查外,还可能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例如,调查一方是否存在将财产转移给亲友的情况,法院可能会传唤相关亲友了解情况。
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离婚诉讼中,要充分认识到举证责任的重要性。平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投资凭证等。同时,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要提供尽可能详细、准确的线索,以提高调查效率和成功率。
总之,离婚财产法院并非一定会主动调查,但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履行调查职责。当事人应积极履行举证义务,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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