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补偿款变成 “陷阱”:警惕征收方制造的 “同意拆迁” 假象

2025/05/27 10:34:21 查看24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征收的博弈场上,一些征收方为了快速推进项目,竟使出“歪招”—— 未经协商就擅自将补偿款转入被征收人账户,试图用这笔钱坐实 “同意拆迁” 的假象,进而实施强制拆除。这种看似 “豪爽” 的转账行为,实则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违法征收,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一违法操作的真面目,为被征收人筑牢权益防线。


征收本应是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一致后进行的合法行为。然而,部分征收方却违背这一原则,在未与被征收人进行实质性协商,未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途径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时,便单方面将补偿款转入被征收人的银行账户。他们妄图以此证明被征收人已经“同意拆迁”,为后续的强制拆除行为寻找所谓的 “依据”。

  这种擅自转账的行为毫无合法性可言。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必须基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被征收人有权就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进行充分协商,在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征收方未经协商就擅自转账,完全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协商权和选择权,将被征收人置于被动接受的境地,严重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 以及自愿平等的法律原则。

  在实际案例中,某地的旧城改造项目中,征收方在未与多数被征收人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一笔补偿款转入被征收人的账户,并随后发出限期搬迁通知。当被征收人提出补偿过低、拒绝搬迁时,征收方竟以“补偿款已支付,视为同意拆迁” 为由,对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征收方的这种违法操作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个人权益,也破坏了征收工作应有的法治秩序和社会公信力。征收工作本应是推动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但当违法手段被滥用,就会引发被征收人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导致征收工作陷入僵局,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被征收人一旦遭遇这种情况,切不可慌乱。首先,要保持冷静,切勿动用这笔擅自转入的补偿款。因为一旦使用,可能会在后续的纠纷中被征收方作为“已接受补偿” 的证据。其次,要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征收方的通知文件等,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全面记录,为后续维权保留关键证据。

  对于征收方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摒弃这种违法的“捷径” 思维,以合法、合理、公平的方式推进征收工作。通过充分的协商沟通,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意识至关重要。当面对征收方的违法操作时,要敢于说 “不”,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只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让每一次征收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让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征收工作真正成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助推器,而不是矛盾冲突的导火索。




  拆迁纠纷需要在把控全局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思路,持续全面的推进整个案件。因此,维权有难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将为你的拆迁全过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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