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良律师事务所只为投保人、受益人维权,不忘初心坚持普法,每年免费在互联网解答超过12万起的理赔纠纷,累积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0000余件,迄今为止零投诉率。团队熟知全国各地司法实践,所有拒赔类型均有胜诉案例,已成功覆盖全险种的拒赔类型的“大满贯”胜诉经验。
案件背景
2023年11月,投保人Z先生通过支付宝平台为其配偶L女士投保了一份意外险,附加既往症身故责任。
2025年3月5日,L女士突发疾病并休克,送医抢救后不幸去世,并产生了大量医药费。事故发生后,Z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遇重重阻碍。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以Z先生“未书面告知L女士30年前的癫痫病史”为由拒赔,认为这属于未履行健康告知义务,影响了承保决策,并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此外,保险公司主张既往存在的癫痫可能是身故的诱因,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既往症”,因此拒绝赔偿保险金。
委托泽良
面对拒赔决定,Z先生既悲痛又无助——失去至亲后,经济补偿的落空让家庭雪上加霜。经朋友推荐,他联系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律师分析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明显程序瑕疵:
一是,保险公司虽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拒赔,但本案中保险公司并未就健康事项进行询问并达到高度举证责任;
二是案涉保险已自动续保多年,保险公司并未证明在投保时就“既往症拒赔”的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亦未证明L女士20年未发病的癫痫史与本次出险事故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当正常理赔。
最终结果
诉讼过程中,泽良律师也指导当事人补充收集病历材料及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等关键证据进行提交,并援引保险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有力驳斥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在激烈的庭审对抗后,保险公司也主动提出和解意向,给付20万元保险金。
对Z先生而言,案件的圆满结满,不仅是弥补其家庭在不幸事故后的损失,更是对其依法维权信念的肯定。泽良律师以专业能力破解保险条款迷局,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传递出人性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