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订立的合同,合同签订地如何确定?

2025/12/30 14:22:04 查看61次 来源:蒋顺花律师

微信订立合同的签订地按“约定优先→无约定分情形”确定,核心依据为《民法典》第492条,结合数据电文与书面合同规则适用
    一、核心法律规则与顺
    1. 约定优先(最稳妥):合同明确约定签订地的,以约定为准,不受实际操作地点影响;书面约定可在微信聊天、电子文本中固定。
    2. 无约定分情形:
    - 纯微信文字/语音达成合意(无书面签章):按数据电文规则,以承诺方(收件人)主营业地为签订地;无主营业地的,按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确定 。
    - 微信传输书面合同并签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方所在地为签订地;双方不在同一地点签章的,以最后完成签章地点为准。
    - 混合情形(文字合意+事后补签书面):以文字合意的承诺生效地(收件人主营业地/住所地)为准,补签地点一般不改变
    二、实务认定要
    - 承诺方判断:通常为作出“同意”“确认”等意思表示、完成承诺的一方,其所在地点为核心判断标准。
     - 主体区分:法人/非法人组织看主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自然人看主营业地,无则按住所地,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优先适用。
    - 证据固定:保留聊天记录、签章文件、传输时间戳、主体身份信息,便于证明签订地与承诺方
三、管辖与风险提
    - 协议管辖:可在合同中约定签订地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与专属管辖规定。
    - 无约定时:合同签订地并非必然管辖地,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蒋顺花 律师简介
✅ 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 | 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13年(2012-至今)
✅ 现任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擅长: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务

执业宗旨: 以法为基,以信为本,深耕法律实务,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微信上写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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