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告诉你:拉人头“免费送”玩法的法律风险

2026/01/12 21:34:48 查看10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前年有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某外省的朋友在杭州找到我,说自己用不到三周的时间,就靠卖洗衣液赚了上百万,还很快停了手。听起来像是“暴利生意”,但细看操作模式,却让人心里一紧。

表面是“买三返全款”,背后却是法律风险

当事人找货源做了一款几乎没人听过的洗衣液品牌,通过小程序卖给各类微信群成员。玩法很简单:顾客购买后,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拉三个人来买,就可以全额退款。表面看,这似乎是一次促销赠品活动,甚至还能真发货。但运作的核心,是用“可能免费”吸引大量人购买,而很多人拉不到人头,或者嫌流程麻烦,就放弃退款。差价和未退款的部分,就成为利润。

这种模式,看似商家履约发货,也是真的有人拿到了全额退款,便让参与者觉得“没什么问题”。但从法律上看,这其实踩在两条红线边缘:一是诈骗罪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二是传销的“入门费+发展下线”。尤其当组织者明知大部分人难以完成任务却刻意模糊风险,诱导购买,这就可能被认为是在利用错误认知获利。

我见过不少类似的案件,最终会被侦查机关界定为诈骗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区别只在定性和证据。别忘了,只要有一部分参与者被误导,并造成财产损失,就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人误区:我有发货,就不是诈骗

刚才提到的当事人,一开始也很笃定,觉得既然货有发,退款活动也真实存在,就不可能是诈骗。其实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误区。刑法上的诈骗,并不要求全部虚构,只要在交易关键环节有足够误导,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支付,就可能触犯。

比如,这类“拉人返款”营造的是一种似乎人人可以轻松得到免费奖励的氛围,却在条件设置、成功概率上做了文章。当事人明知这种概率很低,却未明确提示,对于多数无法拉够人头的顾客来说,支付的款项根本没法如预期那样返回。这样的隐瞒,本质上就是利用心理预期赚钱。

除此之外,如果销售模式涉及团队计酬、发展下线继续销售,还可能被认定为传销。很多人觉得传销都是“没产品的空头项目”,但现在的传销手法变化很大,挂个实物做幌子的并不少见。

一旦被立案,刑罚可能超出想象

从这个案子到我手里之前,当事人只是担心“会不会罚款”。但我告诉他,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中额甚至大额,根据诈骗罪量刑标准,可能起步就是十年左右,更别说传销罪的量刑也很重。短短二十天的运作,在法律上却可能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所以,如果有人还在用类似“拉人返款”“买三送全额”去做短期赚快钱的项目,一定要停下来仔细分析。法律不会因为你模式新颖、发了货,就自动免除风险。对办案机关而言,看的是全过程中是否有误导和非法获利的事实,而且一旦有群体性投诉,立案速度会非常快。

经验告诉我,这类案件的转机,往往在于及早止损、清退不当所得,以及在侦查阶段做好解释和证据准备。不要等到了起诉阶段才去考虑辩护,那时候空间已经很有限。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有些“玩法”看似只是营销,但用不当,就可能成为触犯刑法的行为。赚快钱的同时,也要想想是否能承受法律上的后果。毕竟,一旦涉及刑拘、逮捕,就不是简单退出可以解决的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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