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律师团队亲办:虐待被监管人罪无罪撤案,公职人员重获清白

2026/03/20 17:17:09 查看18次 来源:赵磊律师

办案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赵磊律师团队

案件结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无罪

 

【案件关键词】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干警|公职人员犯罪|撤案|无罪辩护|赵磊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某监狱干警,因在监管工作中与在押人员发生冲突,被指控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为一名长期坚守在监管一线的公职人员,突如其来的刑事指控不仅使其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家庭与事业瞬间陷入绝境。

 

当事人家属万分焦急,经多方咨询后,最终选择委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团队介入辩护。

 

【辩护策略与法律分析】

 

赵磊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展开紧急工作:

 

1. 第一时间会见,稳定情绪、了解案情

 

团队指派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当事人表示,其在执行监管职责时,因在押人员不服从管理并首先动手,其为控制局面采取了必要的约束措施,过程中并无恶意虐待或体罚行为。

 

2. 迅速阅卷,发现证据漏洞

 

团队随后全面调阅案卷材料,对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进行细致审查。发现:

 

· 监控录像因角度问题未能完整记录事发全过程,部分关键片段缺失;

· 多名证人系在押人员,证言之间存在矛盾,且与客观证据不符;

· 伤情鉴定报告显示的损伤程度较轻,与“虐待”行为的严重性不匹配;

· 当事人行为属于依法履职中的合理约束,主观上无虐待故意。

 

3. 精准法律分析,区分履职行为与刑事犯罪

 

赵磊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指出:本罪主观上要求“故意虐待”,客观上要求“情节严重”。本案中,当事人的行为系在押人员暴力抗法背景下的必要制止,属于正常履职行为,不具备犯罪故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不构成犯罪。

 

4. 积极沟通检察机关,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

 

团队撰写详尽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以及犯罪情节轻微四个层面展开论证,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在案证据逐一驳斥指控逻辑。团队还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佐证类似情形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5. 持续跟进,据理力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团队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针对退回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补正的证据缺陷,坚持无罪辩护立场,最终促使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向侦查机关发出撤销案件的建议。

 

【案件结果】

 

在赵磊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公安机关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彻底摆脱刑事指控,重获清白,得以重返工作岗位,家庭生活恢复正常。

 

【律师结语】

 

赵磊律师指出:

 

“公职人员尤其是监管场所干警,工作环境特殊,履职过程中极易引发争议。但刑事司法必须严格区分‘履职不当’与‘刑事犯罪’,不能将正常管理行为简单入罪。本案的成功撤案,既是对当事人个人权利的维护,也是对监管工作正常秩序的尊重。

 

刑事辩护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当事人争取自由,更在于防止刑罚权的不当扩张,守护罪刑法定原则的底线。感谢当事人的信任,也感谢检察机关的依法履职,最终让正义得以实现。

 

【赵磊律师 简介】

 

一、基本信息

 

赵磊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2009年正式执业,拥有十六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2016年,赵磊律师创立东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开创了东北刑事辩护专业化之先河。

 

二、社会职务与荣誉

 

·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

· 沈阳市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

· 2020法治-时-代十佳刑辩律师

· -律-快-车2019、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 -法-网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 2018年被授予“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荣誉

 

三、专业领域

 

赵磊律师专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深耕以下领域:

 

· 职务犯罪辩护: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虐待被监管人罪等

· 经济犯罪辩护: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职务侵占、骗取贷款等

· 毒品犯罪辩护: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

· 暴力犯罪辩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

· 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危机处理、合规不起诉

 

 

四、团队精选案例

 

职务犯罪辩护,屡创佳绩

 

· 不起诉:代理某政府领导玩忽职守案(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指控),成功争取不起诉。

· 大幅度减刑:代理沈阳某区城市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洗钱、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三项罪名案,仅受贿罪一项就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大幅度减刑:代理营口某正厅级-部涉嫌受贿罪案,成功认定自首情节,大幅度减少刑期。

· 大幅度减刑:代理朝阳市某区人才中心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洗钱案(原面临5-7年),成功认定立功情节,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2年2个月。

· 二审改判:代理某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一审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6个月,一审争取2年),二审再次改判1年。

· 大幅度减刑:代理某-部涉嫌受贿案(检察院量刑建议8-9年),成功认定自首情节,法院判决5年3个月。

· 大幅度减刑:代理原某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贪污案,大幅度减少刑期。

 

公职人员维权,无罪撤案

 

· 无罪释放: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强制猥亵案,历时两年,成功争取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释放。

· 撤案处理: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

· 缓刑:代理某监狱副监区长涉嫌徇私舞弊减刑案,成功争取缓刑。

 

经济犯罪与涉企案件,去罪轻辩

 

· 撤案:代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争取不批捕取保后,成功撤案。

· 合规不起诉:代理银行及银行行长违法发放贷款2000余万元,成功帮助涉案企业及三位当事人争取到合规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某银行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额高达9000万,最终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职务侵占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200万,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批捕:代理诈骗500万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开设赌场罪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缓刑:代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成功争取缓刑。

 

涉黑涉恶及重大疑难案件,摘帽减刑

 

· 涉黑摘帽、大幅减刑:代理省厅-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涉黑案件,为当事人打掉“涉黑”情节,大幅度减少量刑。

· 撤回部分罪名、返还财产:代理省厅-办涉黑案件,当事人被起诉10余个罪名,成功撤回起诉部分罪名,又为家属争取返回合法财产。

· 摘除“涉黑”帽子、改变定性:代理省厅-办涉黑案件,成功为当事人摘除“涉黑”帽子,改变案件定性,并大幅度减少刑期。

 

毒品、故意杀人等重罪,绝处逢生

 

· 撤案:代理运输毒品2公斤案(原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成功争取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 不批捕:代理贩卖毒品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无罪释放:代理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案,最终无罪释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无罪释放:代理非法采矿案件,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 无罪释放:代理非法经营烟草案,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 附条件不起诉:代理未成年人涉嫌团伙抢劫案,成功争取附条件不起诉。

 

这些硬核的办案成果,只是赵磊律师十余年刑辩生涯的一个缩影。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他对法律的敬畏、对证据的苛求、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守。如果您在沈阳寻找一位能够全力以赴、专业专注的刑事律师,赵磊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人选。

 

五、执业成就

 

赵磊律师带领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为上万人提供过法律帮助。他率先推行“团队办案+一体化管理”模式,设立多个专业部门,以系统化、精细化的服务匹配当事人多元需求,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其团队立足辽宁,服务东北,辐射全国,已成为东北地区刑事法律服务的标杆品牌。

 

、执业理念

 

“刑事辩护关乎自由与生命,必须极致专业、极致负责。”赵磊律师始终秉持“提供更好的辩护,并使人人都能从中受益”的使命,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严谨的工作态度、无畏的辩护精神,为每一位深陷刑事法律困境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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