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律师团队亲办:偷越国边境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撤案

2026/03/20 17:27:55 查看33次 来源:赵磊律师

办案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赵磊律师团队

案件结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无罪

 

【案件关键词】

 

偷越国边境罪|审查起诉|撤案|次数认定|无罪辩护|赵磊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当事人以“旅游签注”前往澳门,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非指控罪名),往返共计4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即构成犯罪。若按往返4次计算,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追诉。

 

家属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多方咨询,最终委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团队介入辩护。

 

【辩护策略与法律分析】

 

赵磊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精细化辩护工作:

 

1. 全面阅卷,精准定位争议焦点

 

团队第一时间调阅全部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出入境记录、签注情况、行为细节等进行细致梳理。经分析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当事人往返澳门的4次行为,应当如何计算“偷越国边境”的次数?

 

2. 深入研究司法解释,提出创新性辩护观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即构成犯罪,且“往返”通常按两次计算。但赵磊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后发现,本案存在特殊情节:

 

· 当事人每次入境时均使用真实身份、真实签注,未编造虚假理由,未使用虚假身份;

· 当事人每次均在签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未超期滞留;

· 其行为本质上是在一次合法签注有效期内的连续往返,不应机械拆分为多次独立的偷越行为。

 

团队认为,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往返一般按两次计算,但本案中当事人的往返行为具有连续性、整体性,应当按照一次计算。据此,当事人的偷越次数应为2次(即两次往返,各算一次),尚未达到“三次以上”的刑事立案标准,依法不构成犯罪。

 

3. 坚守无罪立场,坚决不建议认罪认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起初坚持惯性思维,认为往返就应算两次,4次已远超立案标准,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但赵磊律师团队经过充分评估,坚信本案法律上不构成犯罪,坚决建议当事人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继续坚持无罪辩护。

 

4. 提交大量参考案例,扭转办案机关固有思维

 

为说服检察机关,赵磊律师团队收集并整理了全国各地类似情形的司法判例和法律意见,形成详尽的《参考案例汇编》及《法律意见书》,逐案分析、逐条论证,向检察官展示在类似情况下,司法机关已普遍认可“连续往返按一次计算”的裁判规则。

 

团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法理、情理和类案检索结果,详细阐述辩护观点,逐步打破检察机关的惯性思维。

 

【案件结果】

 

在赵磊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公安机关随后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彻底无罪。

 

从被移送审查起诉面临刑事追诉,到最终无罪撤案,赵磊律师团队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赢得了清白人生。

 

【律师结语】

 

赵磊律师指出:

 

“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不能机械套用司法解释,而应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实质判断。本案中,当事人虽多次往返,但其行为均基于合法签注、真实身份,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不应简单拆分为多次独立的偷越行为。

 

在部分司法机关存在‘惯性够罪思维’的情况下,辩护律师更应坚持专业判断,敢于挑战固有认知。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收集类案检索、耐心沟通说服,我们最终扭转了案件走向,实现了无罪结果。这正是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

【赵磊律师 简介】

 

一、基本信息

 

赵磊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2009年正式执业,拥有十六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2016年,赵磊律师创立东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开创了东北刑事辩护专业化之先河。

 

二、社会职务与荣誉

 

·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 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

· 沈阳市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

· 2020法治-时-代十佳刑辩律师

· -律-快-车2019、2020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 -法-网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 2018年被授予“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荣誉

 

三、专业领域

 

赵磊律师专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深耕以下领域:

 

· 职务犯罪辩护: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虐待被监管人罪等

· 经济犯罪辩护: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职务侵占、骗取贷款等

· 毒品犯罪辩护: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

· 暴力犯罪辩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

· 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危机处理、合规不起诉

 

 

四、团队精选案例

 

职务犯罪辩护,屡创佳绩

 

· 不起诉:代理某政府领导玩忽职守案(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指控),成功争取不起诉。

· 大幅度减刑:代理沈阳某区城市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洗钱、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三项罪名案,仅受贿罪一项就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 大幅度减刑:代理营口某正厅级-部涉嫌受贿罪案,成功认定自首情节,大幅度减少刑期。

· 大幅度减刑:代理朝阳市某区人才中心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洗钱案(原面临5-7年),成功认定立功情节,最终三罪数罪并罚判处2年2个月。

· 二审改判:代理某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一审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6个月,一审争取2年),二审再次改判1年。

· 大幅度减刑:代理某-部涉嫌受贿案(检察院量刑建议8-9年),成功认定自首情节,法院判决5年3个月。

· 大幅度减刑:代理原某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贪污案,大幅度减少刑期。

 

公职人员维权,无罪撤案

 

· 无罪释放: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强制猥亵案,历时两年,成功争取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释放。

· 撤案处理:代理某监狱干警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

· 缓刑:代理某监狱副监区长涉嫌徇私舞弊减刑案,成功争取缓刑。

 

经济犯罪与涉企案件,去罪轻辩

 

· 撤案:代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争取不批捕取保后,成功撤案。

· 合规不起诉:代理银行及银行行长违法发放贷款2000余万元,成功帮助涉案企业及三位当事人争取到合规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某银行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额高达9000万,最终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职务侵占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起诉:代理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200万,成功争取不起诉。

· 不批捕:代理诈骗500万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不批捕:代理开设赌场罪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缓刑:代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成功争取缓刑。

 

涉黑涉恶及重大疑难案件,摘帽减刑

 

· 涉黑摘帽、大幅减刑:代理省厅-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涉黑案件,为当事人打掉“涉黑”情节,大幅度减少量刑。

· 撤回部分罪名、返还财产:代理省厅-办涉黑案件,当事人被起诉10余个罪名,成功撤回起诉部分罪名,又为家属争取返回合法财产。

· 摘除“涉黑”帽子、改变定性:代理省厅-办涉黑案件,成功为当事人摘除“涉黑”帽子,改变案件定性,并大幅度减少刑期。

 

毒品、故意杀人等重罪,绝处逢生

 

· 撤案:代理运输毒品2公斤案(原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成功争取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 不批捕:代理贩卖毒品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 无罪释放:代理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案,最终无罪释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无罪释放:代理非法采矿案件,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 无罪释放:代理非法经营烟草案,成功争取无罪释放。

· 附条件不起诉:代理未成年人涉嫌团伙抢劫案,成功争取附条件不起诉。

 

这些硬核的办案成果,只是赵磊律师十余年刑辩生涯的一个缩影。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他对法律的敬畏、对证据的苛求、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守。如果您在沈阳寻找一位能够全力以赴、专业专注的刑事律师,赵磊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人选。

 

五、执业成就

 

赵磊律师带领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为上万人提供过法律帮助。他率先推行“团队办案+一体化管理”模式,设立多个专业部门,以系统化、精细化的服务匹配当事人多元需求,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其团队立足辽宁,服务东北,辐射全国,已成为东北地区刑事法律服务的标杆品牌。

 

六、执业理念

 

“刑事辩护关乎自由与生命,必须极致专业、极致负责。”赵磊律师始终秉持“提供更好的辩护,并使人人都能从中受益”的使命,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严谨的工作态度、无畏的辩护精神,为每一位深陷刑事法律困境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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