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装修合同0增项遇到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2026/04/01 10:14:36 查看23次 来源:杨君强律师

房屋价格现今每况日下,但房屋对咱们老百姓来说仍是大事,它占我们资产的大部分,我们的喜怒哀乐也大多因它而起。购置房产后大多绕不开装修,现在钱不好挣,有的装修公司开始算计老百姓,老百姓也尝尝谈装修色变,生怕被装修公司挖坑陷害。

拿天津市做例,大多数装修合同均采用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模板,咱们老百姓为防止装修公司后期增项,均会要求在合同中加上0增项。但你有张良计他有过墙梯,签订完上述合同后,咱们通常需要和装修公司再签订施工预算清单。施工预算清单是装修公司自行制作,多为蝇头小楷,咱们大多没能力看清,有时候也没时间查看,设计师在旁边肯定也是不断催促尽早签署尽早开工。殊不知,施工预算清单中埋着雷。部分施工项目后肯定有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当装修合同0增项遇到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咱们拒绝给付增项内容,他就停止施工。咱们要求解除合同,他就提违约金。进退两难。

根据我处理过的几起类似案件,现把法院最终的裁判观点总结一下,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您的案子是否适用还需要根据证据和法官去沟通,让他和您观点一致。

1、装修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装饰装修的企业,装修工程在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之后,理应对施工报价有充分的认识和预估。老百姓并非家装专业人士,对装修的项目、造价等未有准确的认知在约定0增项的基础上,装修公司按照实际发生量收取增项的装修费且通常金额远高于预算的费用,构成欺诈或者违约。

2、双方签署的文件均为装修公司提供的制式文件,存在格式条款,故装修公司有义务在签署合同时向老百姓对该部分进行特别的提示及说明。未举证证明履行了提示义务且装修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针对合同内容,尤其是水电及其他项目可能的增项等内容对老百姓进行过明确的告知和解释,老百姓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