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看守所会见完一位当事人,是关于德州扑克的案子。她因为男友是局头,一起租用场地抽水,现在被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会见后,和家属沟通时,我梳理出两个最关键的问题。很多类似案件的家属,往往只盯着“会不会判刑”,但忽略了这两个真正影响结果走向的核心。
第一个问题:抽头渔利,不是简单的数字累加
公安机关认定的抽头渔利金额,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超过了二十万。但很多家属不知道,这个数字的认定,往往存在辩护的巨大空间。关键点在于,账面上流入的资金,并不完全等同于“渔利”。 在我经手的这类案件中,不少抽头的钱,很大一部分被用于了局内的日常开销。比如,给来玩的客人买烟买水、准备餐食,或者支付场地的租金。还有一些情况,是对个别输得太多或者赢得特别多的客人,进行一些返利,以维持牌局的活跃。这些支出,在会计性质上,属于成本,而不是利润。 如果能把用于正当开销的部分清晰地梳理出来,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扣减,那么最终被法律认定的、用于非法牟利的“抽头渔利”数额,就有可能大幅下降。在很多案件中,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协助当事人和家属,还原每一笔资金的真实流向。当数额降到某个临界点以下时,比如十万以内,整个案件的量刑空间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所以,家属当下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尽可能回忆和整理相关的消费记录、转账凭证。
第二个问题:是开设赌场,还是聚众赌博?
比金额更重要的,是行为的定性。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聚众赌博),在法律上的量刑差异非常大。争取从“开设赌场”向“聚众赌博”的定性上靠拢,是这类案件辩护的另一个核心战场。 如何区分?司法实践中会看几个关键特征。第一,场地是否具有开放性和经营性。如果是临时租用,有人约局才开放,没人玩就空置,这与长期、固定对外开放的赌场有所区别。第二,组织模式是临时纠集还是常态运营。如果是朋友之间临时打电话组局,来一局算一局,其“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就较弱。第三,盈利目的是否清晰、直接。如果抽头的钱大部分都填进了场地、烟酒等成本窟窿,组织者本人也下场参与赌博,那么认定其以“抽头渔利”为主要盈利目的的证据链,就可能不够坚实。 这些细节,恰恰是辩护中可以着力辨析的地方。在今天的会见中,我们也重点围绕这几个方面进行了核实。把这些点理清楚,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沟通、争取更有利定性的重要基础。 刑事案件走到这一步,家属的焦虑我完全理解。但慌乱解决不了问题,把力气用在搞清楚这两个核心问题上,才能找到有效的应对路径。当前最紧要的,是配合律师梳理好资金用途、场地使用情况、组局方式等客观细节。如果你家人也遇到类似情况,正不知所措,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先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该从哪一步入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