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年 11 月,房主将上海市奉贤区某三层自建房工程发包给李某,李某后续将工程转由何某承接,何某又把木工部分分包给周某。原告陈某受周某雇佣,在该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24 年 2 月,陈某在窗过梁上作业时,支撑用方木突然断裂,导致其从高处坠落受伤。经送医诊断,陈某右侧 6 根肋骨骨折、右侧创伤性胸腔积液,住院治疗 8 天。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伤后需休息 120 日、营养 60 日、护理 60 日。
事故发生后,陈某多次向雇主、分包人、转包人、房主及承保保险公司索赔,却屡屡碰壁:雇主主张应由保险优先赔付,自身不愿承担责任;转包、分包方均称事故与己无关,拒绝赔偿;保险公司仅同意按十级伤残限额50000 元赔付,拒绝承担其他损失。
维权无门的陈某,最终委托上海富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接受委托后,富誉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固定施工协议、微信雇佣记录、病历资料、鉴定报告、报警回执、保险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
1.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2.雇主周某的责任比例如何认定?
3.房主、转包人、分包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如何合法计算?
围绕争议焦点,律师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制定清晰诉讼策略:主张雇主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付,同时依法核算各项损失金额,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利益。
庭审中,各方被告纷纷提出抗辩:
周某:认可事实,但主张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
何某:辩称自身有建筑工匠资格,不存在违法分包,无需担责;
李某:声称已解除合同,对事故不知情、无责任;
保险公司:主张转包行为无效,仅同意在 5 万元限额内赔付伤残损失。
富誉律师据理指出:
原告与周某存在明确劳务关系,周某未提供安全施工条件、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 70% 赔偿责任;
案涉保险为项目专属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原告在案涉工地因工受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约赔付 50000 元伤残保险金;
何某具备农村建筑工匠资格,原告未能证明房主及转包、分包方存在选任过错,该部分主体不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各项损失有病历、鉴定报告、支出凭证等佐证,金额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富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工地务工意外频发,受伤维权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高处作业务必做好安全防护,确认施工设施安全可靠,避免使用劣质支撑材料;
2.务工时保留好雇佣记录、考勤、工资流水、现场照片等证据,明确劳务关系主体;
3.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医、报警,保存病历、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及时申请伤残鉴定;
4.农村自建房工程中,雇主对工人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受伤可主张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损失;
5.涉及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的,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过错方承担;
6.遭遇多方推诿、拒赔、缩额赔偿,及时委托专业人身损害律师介入,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导致维权失败。
上海富誉律师事务所专注提供劳务者受害、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