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我以为检察院不起诉,这事就翻篇了。没想到后面还有这么重的罚款。”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很多人对“不起诉”的理解,其实是错的。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这个误区代价很大
相信很多走私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在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时,都会长出一口气,觉得案子结束了。但我要提醒你,这往往只是上半场。
不起诉是刑事程序上的终结,但并不意味着你的行为不违法。走私犯罪是典型的行政犯,它的前提就是违反了海关行政法规。一旦不起诉,案件可能回流到行政处罚阶段。这才是很多当事人真正“翻车”的地方。
我见过不少企业在刑事环节侥幸过关,却在后续的行政处罚中,面临动辄数倍于偷逃税款的罚款和没收,最终难以为继。更让人无奈的是,有些当事人宁愿回头请求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也不愿接受行政处罚。这种“怪现象”背后,折射出一个残酷的现实:行政处罚的代价,有时候比刑事处罚更重。
为什么行政处罚会比刑事判决还重?
这听起来不合理,但确实存在。以最常见的低报价格走私案为例,刑事判决中,偷逃税额数百万,罚金通常是偷逃税额的一倍左右。当事人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后,在刑事环节可能就“过关”了。
但案件一旦转入海关行政处罚程序,根据现有的法规,没收走私货物或追缴等值价款,是刚性的、没有商量余地的。同时还可以并处偷逃税款三倍以下的罚款。算下来,罚款金额可能是刑事罚金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这种“行刑倒挂”的现象,让很多当事人在行政阶段面临巨额罚款,陷入“宁愿坐牢也不愿交罚款”的困境。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海关行政处罚法规刚性过强,尤其对于没收和追缴等值价款,几乎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这就像一个没有缓冲带的悬崖,一步下去,可能就是企业无法承受之重。
面对这种风险,当事人能做些什么?
先说结论:提前了解规则,远比事后补救重要。
第一个建议,充分行使你的知情权。在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你或你的律师可以向检察官询问,案件后续是否可能移交海关进行行政处罚。有些地方的检察院已经建立了行政处罚风险提前告知制度,需要签署《行政处罚风险告知书》。这能让你提前预判,并对后续的处罚有一个心理准备。
第二个建议,不要轻易放弃辩护。即便在行政处罚阶段,你仍然有权依据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主张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比如,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或者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这些原则,在海关执法中同样适用。
第三个建议,找个懂行刑衔接的律师。走私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它横跨刑事和行政两大领域。一个只懂刑事不懂行政的律师,可能在刑事阶段给你争取到了不起诉,却忽略了后续的行政处罚风险。而一个熟悉全流程的律师,能在检察环节就和办案机关沟通,主动争取不制发检察意见,或者在行政处罚阶段,精准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你争取合理的处理结果。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