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建群赚钱的另一面,你了解多少?

2026/05/06 10:29:20 查看2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人都会觉得,建个微信群能有什么问题呢?兼职群、宝妈群、找工作群,拉几个人进来,想靠这个赚点钱,能有什么风险?但看似寻常的行为,在法律上确实存在边界。最近就有几位朋友来咨询我,说自己在网上组建了多个微信群,后来为了获得一些收益,把群或者群号卖给了别人。他们想问,这算不算违法?

从刑事律师的角度看,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提个醒。这类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触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个罪名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打击网络犯罪链条的前端——为后续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当组建的群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其行为客观上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了帮助时,虽然自己最初可能不是想策划违法犯罪,但法律上同样可能承担责任。这类案件的法定刑通常是三年以下。

第一,这种行为的“坑”究竟在哪里?

很多当事人的第一个反应是:“我没犯罪啊,建个群怎么就违法了?” 这个想法的误区在于,忽略了行为的另一面。你创建群的目的可能只是为了赚钱或者扩展人脉,但当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购买群的目的是用来做坏事——比如发诈骗信息、拉人头做传销——你仍然将群转卖给他,这就相当于为网络犯罪提供了“工具”。在法律上,成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并不要求你本人实际参与了对方后续的犯罪活动。只要提供了技术、平台、信息等支持,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犯罪。

这就好比,明知对方要去偷东西,你还特意帮他配了一把万能钥匙。虽然偷东西的是他,但你提供钥匙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是犯罪的一部分。这跟你的主观意图无关,而是看你客观上做了什么。

第二,法律是如何定义“情节严重”的?

很多人在意识到风险后,最关心的是:达到什么标准才算“情节严重”?这涉及数量和时间两个维度。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创建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群组,其数量累计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发布违法犯罪信息达到一定条数,就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到微信这种即时通讯工具,如果一个人创建并出售的群组数量较大,且这些群组确实被他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使用过,司法机关就倾向于认定为情节严重。

比如,我去年在外省某市处理过一个类似的咨询。当事人为了赚些外快,建了一百多个宝妈群,然后通过中介打包卖给了一个自称做“网络推广”的人。后来这些群被用来发兼职刷单诈骗信息,导致多人被骗。他自己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卖群”而已,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但在法律上,司法机关会综合判断其认知程度和主观意图。如果你对这种风险视而不见,或者抱有侥幸心理,那风险就实实在在地存在。这不是一句“我不知道”就能轻松划清界限的事情。

第三,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防范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还是想提醒大家:在网络世界里随意建群、卖群,表面上看起来风险不大,但背后可能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尤其是现在对“两卡”——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这类绑定个人身份信息的工具,管理越来越严格。一旦因为卖群而卷入刑事案件,不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刑罚,还会留下案底,对未来生活、工作、子女上学产生不小的影响。如果当事人确实发现自己有类似行为,或者已经收到相关调查通知,最理智的做法是尽快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评估一下行为的严重性,看看有没有争取取保候审或者不起诉的空间。

刑事案件的岔路口,有时候就是一步之差。从建群到卖群这个简单的链条里,藏着很多人没意识到的法律风险。如果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来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