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司法实践中,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定性一直是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两罪的法定刑期天差地别:赌博罪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很多当事人只是偶尔组织朋友聚赌,却被错误地认定为开设赌场罪,面临五年以上的重刑。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张有为律师办理的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正是这样一场成功的 "定性辩护战"。在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三年六个月的不利局面下,张有为律师凭借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成功说服法院将定性改为赌博罪,最终对陈某某判处缓刑。
案发:春节组织朋友聚赌,竟被控开设赌场罪面临三年半刑期
2025 年春节期间,陈某某回到厦门同安老家过年。为了热闹,他邀请了十几位亲戚朋友到自己家中,用扑克牌进行赌博,陈某某从中抽头渔利。整个赌博活动持续了 5 天,陈某某共计抽头渔利 5.2 万元。
春节过后,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此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陈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某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组织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明确建议量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这一指控对陈某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陈某某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在厦门经营一家水果店,生意一直不错。一旦被判三年半实刑,他的水果店将无人经营,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也将中断。
困境:多数律师认为 "定性没问题,最多争取缓刑"
拿到起诉书的那一刻,陈某某和他的家人彻底懵了。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只是春节期间和朋友聚个赌,竟然会构成开设赌场罪,还要被判三年多。
陈某某先后咨询了厦门多家律所的多位律师,大多数律师都表示:"现在对赌博类犯罪打击这么严,只要组织他人赌博并抽头渔利,就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定性没有问题,最多只能争取认罪认罚,判个缓刑。"
甚至有律师直接表示:"开设赌场罪的缓刑率很低,你这个情况能判缓刑就已经很不错了,别想太多。"
就在陈某某和家属一筹莫展的时候,经朋友介绍,他们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张有为律师。"当时我们真的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找张律师的,希望他能帮我们争取到缓刑。" 陈某某回忆道。
介入:深入分析,发现定性错误核心要点
张有为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他深知,定性是本案的核心。如果能够将开设赌场罪改为赌博罪,不仅法定刑期会大幅降低,而且缓刑的概率也会大大增加。
为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张有为律师深入研究了《刑法》关于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查阅了大量厦门中院和福建高院关于两罪区分的生效判例。
经过深入分析,张有为律师发现,检察院对陈某某开设赌场罪的指控存在明显的定性错误:
1. 场所性质不同:陈某某使用的是自己的住宅,并非专门用于赌博的固定场所,赌博活动也只是在春节期间临时进行,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
2. 组织规模不同:参与赌博的人员都是陈某某的亲戚朋友,都是熟人关系,并非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
3. 经营方式不同:陈某某没有雇佣任何人员进行管理、望风、记账等工作,所有事情都是自己亲自打理,也没有制定任何赌博规则和管理制度;
4. 持续时间不同:整个赌博活动只持续了 5 天,时间较短,并非长期、稳定地进行。
基于以上发现,张有为律师迅速形成了 **"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的核心辩护思路,并连夜撰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同时收集整理了 20 份同类案件的生效判例作为参考。
庭审:精准辩护,成功改变案件定性
庭审当天,公诉人坚持认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庭辩论环节,张有为律师围绕两罪的区分标准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1.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的核心特征是 "开设",即设立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具有固定性、持续性和开放性;而赌博罪的核心特征是 "聚众赌博",即临时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具有临时性、偶然性和封闭性;
2. 事实方面:陈某某只是在春节期间临时组织亲戚朋友在自己家中赌博,场所是私人住宅,人员是特定的熟人,时间只有 5 天,完全符合聚众赌博的特征,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3. 判例方面:厦门中院和福建高院的多份生效判例都明确指出,对于在自己家中临时组织熟人赌博的行为,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张有为律师的辩护逻辑严密、依据充分,每一个观点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和生效判例作为支撑。经过庭审的激烈交锋,合议庭最终完全采纳了张有为律师的辩护意见。
判决:改判赌博罪,判处缓刑
2025 年 6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检察院指控的开设赌场罪罪名不成立,陈某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陈某某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紧紧握着张有为律师的手,哽咽着说:"张律师,谢谢您!是您救了我!如果不是您,我现在已经在监狱里了,我的水果店也完了。"
从检察院建议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到最终判决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从可能面临的长期监禁,到不用入狱服刑 —— 张有为律师用专业和精准,为陈某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律师手记:准确区分两罪,是赌博类案件辩护的核心
"很多人以为,只要组织他人赌博并抽头渔利,就会构成开设赌场罪,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张有为律师表示,"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虽然都是赌博类犯罪,但两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法定刑期也天差地别。准确区分两罪的边界,是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
在厦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12 年来,张有为律师办理了上百起赌博类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大量成功将开设赌场罪改为赌博罪、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的经典案例。他始终认为,一名优秀的刑事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还要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倾向,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疑难案件中找到突破口。
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由张有为主任领衔,所有律师均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厦门本地司法实践。团队始终坚持 "专业、专注、尽责" 的办案理念,已成功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或大幅减刑。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厦门面临刑事风险,请不要轻易放弃希望。刑事案件没有绝对的 "死局",只要找对律师、找对突破口,就有可能逆转案件的走向。
黄金救援期不等人,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越有机会争取到最有利的案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