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的27种情形

2026/05/18 19:11:24 查看9次 来源:河南文赢(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的27种情形(简编)

以下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依法应当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一、危害药品安全犯罪

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未造成伤害后果或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盗窃犯罪

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三、敲诈勒索犯罪

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被害人对敲诈勒索发生存在过错,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四、诈骗犯罪

诈骗近亲属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五、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 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 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财物,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 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犯罪

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饵料自用,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七、污染环境犯罪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但不具有超标排放、非法倾倒等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多名家庭成员或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迫于生活困难出卖亲生子女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

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数额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十一、破坏交通设施犯罪

为防止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封路阻碍交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十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

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数量达到最低标准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十三、走私犯罪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留作纪念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数额不满十万元,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十四、转化抢劫犯罪

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等当场使用暴力,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十五、代替考试犯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十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十七、非法采矿犯罪

受雇佣为非法采矿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领取高额固定工资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十八、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能够及时清退资金,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十九、软暴力犯罪

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民间矛盾而雇佣、指使他人实施软暴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十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或受蒙蔽、胁迫参加且情节轻微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十二、宗教组织犯罪

受蒙蔽、胁迫参加宗教组织,真诚悔罪并退出组织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十三、毒品犯罪

容留近亲属吸毒,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易制毒化学品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的,不以制毒物品犯罪论处。

二十四、职务犯罪

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了顺利完成企业改制而实施的违反政策行为,无主观恶意或恶意不明显,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十五、组织卖淫犯罪

在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担任保洁、收银、保安等一般服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且无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不认定为犯罪。

二十六、赌博犯罪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望风、发牌等工作,未参与利润分成或领取高额工资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七、寻衅滋事犯罪

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以上情形依法应当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以上27种情形可以作为判断是否可能构成绝对不起诉的参考。但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不同,最终认定仍需要结合全案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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