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被害——被害人风险因素识别及预防

2026/05/19 14:25:55 查看206次 来源:杨庆欣律师

引言

重复被害理论(Repeat Victimization Theory)指同一被害人或者目标在限定时间内遭受两次及以上犯罪侵害的现象例如:同一人反复遭遇电信诈骗;同一住宅多次被盗。

一、为什么会出现重复被害?

根据环境犯罪学的相关理论,犯罪人选择被害人或者被害目标,首先考虑该目标能否满足犯罪目的(财物、性、报复等)。;其次是被害人或者被害目标容易被侵害;最后是实施犯罪的时空场域监管薄弱。

但是,即便满足上面三个条件,也并非所有人都会成为被害人。因为还需要犯罪人与被害人的“相遇”。只有被害人的日常生活和犯罪人出现了“重叠”,犯罪人才有机会实施犯罪。

为什么会出现重复被害?因为被成功侵害的经历本身成为“筛选标签”——ta易被侵害。以诈骗犯罪举例,受害者的认知水平、防骗能力已被验证不足,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犯罪人据此将其列为高价值、低风险的再侵害对象。相较于一个从未受过骗的人而言,更有吸引力。

为何“吃一堑”未必“长一智”?答:因为很难。首先是资源耗竭。在成为被害人时,意味着被害人已然遭受了侵害或者损失,大量的心理资源和物质资源都用以稳定自身状态及恢复日常生活。如果进入司法程序,被害人还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在司法程序上。其次,心理上有回避倾向。当被害人重新恢复平衡后,被侵害事件成为负性生活事件,对其的回忆过程本身是一种不好的体验,个体倾向于压抑而非复盘。再次,对于个体而言,行为具有自动性和依赖性,没有强烈刺激或者动力,一般是不会作出改变的,更何况改变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同时,人还有侥幸心理,这一次受害受损只是这一次,下一次可不一定还会这样,正因如此,赌博才会令人倾家荡产。还有一些因素是无法意识到的,即便意识到也难以改变,比如粗心大意、情绪激动、容易紧张等。

最后,因果链条的“黑箱”属性。社会生活是一个黑箱,个体只能观测结果(如“被骗”“被盗”),却难以精准拆分全部诱因。比如,夏天的傍晚,七八点钟,突然肚子疼。我们能做只能是思考可能导致肚子疼的原因:午饭或者晚饭吃坏东西了?还是吃太多了?下午喝冰水太刺激了?抑或空调开太低?冷热交替、温差太大,身体一时无法适应?又也许是上面这些因素共同导致的?原因如何不完全可知。那怎么办?先冲个热水袋或者贴个暖宝宝,让肚子舒服下来,然后再说是自己吃药还是去医院看病。至于说下次肚子会不会疼?当然会。和这次是不是一个原因?不知道。

所以我们能做的是,从统计学上找出被害人的共性特征,并对能够干预的部分做出积极预防。

二、哪些因素更容易使普通人成为被害人?

(一)认知水平

这一点与智力水平、知识储备、经验相关。认知水平越高,应对突发事件更冷静、举措更理性,也更容易识别危险因素。

(二)性别

男性容易成为暴力犯罪被害人,女性容易成为性侵犯罪被害人。

(三)脾气秉性

在暴力、毁财犯罪中,冲突往往是逐步升级的,一些被害人在冲突过程中存在挑唆对方情绪、激化矛盾的行为。在面对冲突时,下意识采取强对抗的心理状态,当对抗强度升级,出于面子等考量又不愿意让步、退缩,这就导致双方的冲突持续保持高度紧张状态。古巴导弹危机听过吧,某钓某岛冲突了解过吧,但凡哪一方有点出格举动,随之而来的就是战争,人也一样。

(四)年龄

老人和儿童是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最容易被侵害的群体。老人的身体机能下降,还有可能存在多种基础疾病。同时,他们的警觉性、反应性较差,这就导致他们对危险性诱惑缺乏防备心理,在面对突发大量信息输入时,无法作出准确反应。

儿童则是因为尚未发育完全、社会经验匮乏,导致其很难逃跑、反抗,也无法识别危险、欺骗的情况,完全属于“易侵害”的状态。对儿童而言,虐待、伤害、诱拐、性侵是主要的侵犯行为类型。需要强调的是,对儿童的侵犯很少是直接性、暴力性的,因为小孩会哭闹而难以控制并引发周围人的关注。对侵犯儿童的犯罪前行为反而是温和的,韩国赵斗淳案(电影《素媛》原型)是通过向小朋友求助,利用小朋友信任他人、乐于助人的心理。余华英案中,行为人则是通过拿东西诱拐获得儿童的控制权。儿童天真、易信任的特点使其成为了犯罪人关注的目标。

(五)无意识的行为习惯

每个人在长期的生活中养成了一些自己的行为习惯,这些习惯模式难以被意识到、更难以改变。比如,衣物、手机、票据随手放,这除了需要时不好找之外,出门在外容易丢失或者被盗窃。又如,离开私家车时忘记锁车,给溜车门型盗窃以犯罪机会。不在意个人信息保护,一些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文件随意处置,这就给了骚扰、诈骗以犯罪机会。此外还有容易饮酒过量、喜与他人争辩,都是容易产生冲突的因素。

(六)外表威胁性

瘦小的身形相较于强壮、有威慑性的外形更容易被侵害,因为他给犯罪人以能够攻击且能够制服的感觉。在同等条件下,有健身痕迹者看上去更具有威胁性。这也是为什么“花臂”纹身贴能够成为一种保护手段,因为看上去不好惹。

(七)不安全的环境

不安全的环境有两大特征,一是犯罪机会多,犯罪易高发;二是缺乏监管。比如偏僻地区、废弃/半停工的建筑、深夜的私密娱乐场所。由于这些地方不会大量吸引不特定群体的关注,所以相对容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这些地方无法经常监管、实时反映,所以在保护被害人方面是有所欠缺的。除了老生常谈的娱乐场所外,另一个例子是校园暴力/霸凌。发生地集中在厕所、小树林、楼顶等私密性较高、又没什么人去的场所,这些地方监管缺失、求救措施少,所以很难在霸凌活动出现时及时介入。

 

三、被害预防:如何避免成为被害人? 

(一)提高被害防范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带入可能被侵害的意识,观察他人、预测他人可能的行动。这一点最好的体现是“防御性驾驶”——默认驾驶过程中,除我之外全是傻子,每辆车、每个人都可能突然“发疯”导致交通事故。

(二)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PTED)

简单来说是对特定的易受侵害的建筑环境增加安防措施,增加被侵害的难度。比如,加装监控、加装报警装置、升级门锁、加固门窗等。对于出入口保持视野开阔无遮挡、保障照明亮度及设备稳定性。所有行为都是为了让特定环境不容易被侵犯,该措施不止适用住宅、更适合商业场所。

(三)降低风险行为+回避策略

对于高风险区域、高风险人群避免接触,限制陌生人对个人生活的了解,对风险环境中的活动拒绝参与,比如拒绝偏僻地带的陌生人求助、避免夜间独自出行、减少或取消夜间娱乐场所的活动等。

结语

坦白地说,个人预防犯罪不容易,需要在日常生活之外额外付出许多时间、精力、金钱。而且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被害。所以最经济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普法节目、案例报道、社区宣传不断“预习”风险情境,当类似场景出现时,大脑能迅速调用既有经验,做出“止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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