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谈:被控生产假药面临重判看懂这个核心标准还有转机

2026/05/21 12:20:37 查看10次 来源:叶斌律师

最近我在复盘西部某省的一起旧案。前几年,一家气体制造公司把工业液氧直接运到医院当医用氧气销售,最终相关人员因涉嫌假药类犯罪被追究责任。这个案子不仅被收入了法院的指导案例库,更揭示了一个许多当事人和家属容易陷入的认知误区。

一、成分明明一样,为什么会变成假药?

很多当事人家属遇到这类案子时,最困惑的就是一个问题:成分明明是一样的,怎么就成假药了?以刚才提到的那个气体公司为例,工业氧和医用氧,说到底不都是氧气吗?


从法律角度看,问题出在“资质”和“用途”上。医用氧气是被明确列入药品目录的,送进医院给病人吸氧,它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一种药物,必须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才能上市销售。当你把没有取得资质的东西直接当成药品来卖,在法律评价中,这就叫“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这是很多做化工或原料生意的当事人,突然面临刑事拘留的最直接原因。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陷阱在更深的地方。

二、跨界使用的致命陷阱:标准的巨大落差

刚才提到的那个陷阱,我见过太多人掉进去。我们需要弄明白一个核心逻辑:如果一个物质有多种用途,且这些用途跟医药完全不搭界,法律是怎么评价的?


打个比方,就像食用盐和医用生理盐水,里面都有氯化钠。但食用盐是调味品,完全属于食品监管范畴;生理盐水则是药品。工业氧和医用氧也是同理。最要命的是,其他用途的标准往往远远低于医用标准。工业氧对纯度、有害气体含量的要求,根本达不到医用级别的严苛程度。当你把这种低标准、多用途的非药用化工原料,强行跨界冒充高级别的药用物质,这就会被定性为典型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如果不了解这个监管逻辑,盲目去跟办案机关争论“成分没问题”,往往会彻底错失辩护的黄金期。

三、找准底层逻辑,才能避免把路走死

说到实际操作,这类案件的定性其实非常复杂。了解了前面的原理,你可能会问:如果某个物质本来就是用于生产药品或药学科研的,只是暂时没批文,那也当然算假药吗?


这就回到了我们最需要关注的辩护空间。如果该物质本身用途就严格限定在药学领域,即便它作为原料药在手续上存在瑕疵,也不能简单粗暴地等同于“非药用化工原料冒充药品”。这类案件的逻辑关系千头万绪,需要深入剖析整个监管体系和相关法条。如果不把这些客观情形和标准差异梳理清楚,很容易就被套入指控的错误逻辑里。有些当事人在里面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往往就是因为外面的家属和辩护人没有找准这个突破口。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面对涉药类的刑事控告,定性往往就在一线之间。不要被复杂的法律条文吓倒,也不要盲目乐观。从客观事实出发,厘清原料的真实用途和标准差异,往往能在这类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找到转机。法律是讲逻辑的,找准了逻辑,就找到了应对的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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