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用工管理中,“借调”是一种常见的人员调配方式。但当员工不同意被借调时,有些用人单位竟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合法吗?被解除的员工又该如何维权?
【什么是借调?借调的法律性质】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将员工临时安排到其他单位(通常是关联企业、合作单位或上级单位)工作,但员工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
借调的核心特征有三点:
● 劳动关系不变:员工仍然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原单位继续承担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法定义务;
● 工作场所或内容变更: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或管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 具有临时性:借调通常有明确的期限,而非永久性调动。
【借调需要员工同意吗?】
答案是:原则上需要员工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借调往往意味着工作地点的变更(到其他单位上班)、工作内容的变化(接受其他单位的管理安排),甚至可能影响劳动条件(如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工作环境改变等)。这些都构成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此,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借调。员工有权拒绝借调安排。
【不同意借调,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 司法实践中,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普遍认为:员工拒绝借调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属于“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
以下情况尤其需要注意:
1. 借调导致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更
如果借调后的工作地点与原工作地点相距甚远(如跨市、跨省),导致员工通勤时间、生活成本大幅增加,这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员工不同意,单位不得强行借调,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2. 借调至非关联单位
如果借调对象是与原单位无任何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单位,这种借调的合理性本身存疑。员工拒绝,完全正当。
3. 借调明显损害员工权益
如借调后工资待遇降低、社保缴纳受影响、工作岗位明显降级等,员工拒绝借调更是合情合理。
【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不同意借调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
● 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或者员工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恢复原工作岗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被解除后如何维权?】
如果您因不同意借调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
1. 收集证据
○ 借调通知(书面或聊天记录、邮件等)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
○ 拒绝借调的沟通记录(最好有书面形式)
2. 申请劳动仲裁
○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注意仲裁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3. 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给用人单位的合规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借调并非“一纸通知”就能解决的问题。合规操作应当做到:
● 取得员工书面同意:借调前与员工充分沟通,签订书面的借调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 保障员工权益不降低: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保、工龄连续计算等权益不应受损;
● 明确借调期限和返回安排:借调到期后员工有权返回原岗位;
● 切勿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拒绝借调的员工:这几乎必然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借调是企业用工中的常见安排,但绝不是可以绕过法律随意操作的“灰色地带”。员工说“不”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员工不同意借调就挥舞解除合同的大刀,最终受伤的往往是企业自己,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折损了雇主品牌形象。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更不要轻易签下任何“自愿离职”文件,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