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叶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量不小但获利不高,还有争取空间吗

2026/05/26 15:59:47 查看1次 来源:叶斌律师

很多家属一看到鉴定意见里的“数量”两个字,心里就先紧一下。比如这类案件里,作品数量已经不少,但实际获利却只有几百元、不到一千元。这种案子真正难的地方,不在“赚了多少”,而在“传播数量已经把案件推到了刑事风险区间”。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最容易判断失误的地方。

先看清一点:这类案件,决定走向的往往不是获利,而是数量和身份

说得直白一点,很多人会把注意力都放在“我也没赚多少钱”上。可从办案经验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类案件,获利金额当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核心。尤其当鉴定出来的数量已经比较大时,案件重心往往会落在传播内容的数量、传播方式、持续时间,以及当事人是否有特殊身份情节上。

这里面的“特殊身份”,不是社会上的头衔,而是司法实践里会被重点考虑的情形。比如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或者其他具有明显从宽基础的情况。为什么这些情形会被反复提到?因为它关系到检察环节对案件整体社会危险性的判断。如果没有这类特殊从宽因素,只靠“获利不高”去争取不起诉,通常会比较吃力。

也就是说,这类案件不能只盯着几百元的获利看。表面上是钱不多,深一层看,是数量已经不算小了。问题也就来了:如果不起诉本身难度较大,接下来辩护重点该往哪里放?

不起诉难,不等于没有路,很多时候要及时把目标调整到缓刑

这一步特别关键。我接触过不少家属,一开始最执着的就是“能不能直接不起诉”。这个想法很正常,谁都希望案子能停在前面。但刑事案件不能只看期待,还要看现实基础。当数量已经比较突出,而当事人又没有明显特殊情节时,继续把全部精力押在不起诉上,未必是最稳妥的选择。

这时候,辩护思路往往要顺势调整。比如,把重点放到认罪态度、获利很低、主观恶性相对有限、是否初犯偶犯、是否积极退缴、是否自愿接受处理等方面,去为缓刑创造条件。这个转换很像下棋,不是每一步都奔着“直接赢”,而是要先把局面走稳。

从实践看,这类案件如果最终进入定罪处理,争取缓刑往往比硬冲不起诉更现实。尤其是在前期证据已经比较固定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目标,反而更可能把结果控制在一个当事人和家属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很多人忽略的隐藏风险就在这里:不是没有辩护空间,而是方向一开始就选错了。

家属现在最该做的,不是反复猜结果,而是尽快判断案件重心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这类案件的关键,不是简单问“不起诉概率有多大”,而是先判断“有没有支撑不起诉的条件”。如果有特殊从宽情节,可以认真往不起诉方向去做;如果没有,就要尽早把工作重心放到缓刑准备上。

至于缓刑之后的考验期,通常也会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区间。实践中,常见的是一年多到两年左右。当然,我没办法在不了解案卷、笔录和具体传播方式的情况下,给出特别死的结论。因为同样是这类案子,传播路径、账号控制情况、是否反复实施,这些细节都会影响结果。

对家属来说,最实际的影响不是纸面上的几个字,而是当事人后面一两年的生活安排、工作安排,甚至整个家庭节奏都会被牵动。所以,越早把案件判断准,后面的路越不会走偏。

从被采取措施到进入后续程序,留给家属和律师梳理案件的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家属第一次来找我,其实不是马上要一个结果,只是想先弄清楚:这案子现在该把力气用在哪。这个判断很重要。如果还拿不准方向,可以先把当事人的身份情况、获利情况、作品数量、到案经过这些基本信息理一遍,再判断是主攻不起诉,还是尽早为缓刑做准备。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类案件,数量和获利常常不是同一个重量级。获利低,当然是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点;但数量一旦上来,案件就不能轻看。真正有效的辩护,不是说最好听的话,而是在合适的阶段,选最有可能落地的目标。不起诉能争取,当然要争取;如果现实基础不够,及时转向缓刑,同样是一种负责任的判断。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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