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出轨,谁就净身出户”在婚恋题材影视剧中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台词,然而,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净身出户”这四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里的核心原则是“照顾”,而不是“惩罚”。法律倾向于“公平分割”加“适当倾斜”,而不是“全盘剥夺”。出轨(通常指婚外情、一夜情等)虽然在道德上应受谴责,但在法律认定的过错程度上,通常属于“一般过错”,除非能证明其达到了“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严重程度。
出轨的一方,会面临什么代价?
虽然不能让其“净身出户”,但法律也为无过错方准备了“救济套餐”。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主张以下权益:
1、财产分割上“适当少分”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这意味着,虽然不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但在分配比例上,无过错方可能会拿到55%或者更多的份额,而过错方则会少分一些。这体现了法律对诚实守信一方的保护。
2、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若因一方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要划重点了:普通的“出轨”不一定能拿到赔偿,只有上升到“持续性、稳定性的同居”或“重婚”时,赔偿请求才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如果只是“一夜情”或精神出轨,法院可能会酌情考量,但赔偿门槛较高。
3、追回赠与“第三者”的财产
现实中,有些出轨方会给第三者转账“520”、“1314”这样的金额。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单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婚外情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配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
什么情况下,真的可能“净身出户”?
虽然法院不会判“净身出户”,但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实现类似的效果:自愿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财产分割首先看双方协议。
曾有案例显示,男方因出轨写下《保证书》,承诺“若再出轨,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在后续诉讼中,法院认定该承诺书有效,判决男方“净身出户”。
如果出轨一方因为愧疚,在《离婚协议书》中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只要是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这份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一旦签了字,事后反悔想再要回财产,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如果你正在经历配偶出轨的痛苦,与其幻想让对方“净身出户”,不如脚踏实地做好这三件事:
收集“有效”证据:不要只收集暧昧聊天记录。法律上认可的“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承认出轨的证据”、“开房记录”或“转账记录”。只有证据能证明“同居”或“重婚”,才能帮你争取到损害赔偿。
不要盲目签协议:如果你是想原谅对方,签“忠诚协议”要注意措辞。约定“离婚时放弃财产”或是有效的,但约定“离婚后不许再婚”或“必须赔偿巨额违约金”往往是无效的。
保护婚内财产:发现对方出轨后,要留心对方是否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有,根据法律规定,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净身出户”听起来解气,但那大多是电视剧里的桥段。现实中的法律,追求的不是快意恩仇,而是公平与救济。
对于无过错方来说,与其执着于让对方“一无所有”,不如将精力放在如何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争取多分财产、拿到应得的赔偿、保护好孩子,这才是开启新生活的正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