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师咨询: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是否还能主张损害赔偿

2026/06/03 09:27:19 查看7次 来源:许阿赛律师

 一、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是否还能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无过错方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后才知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但应当在3年诉讼时效内提出,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并转移财产,能否同时主张损害赔偿和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惩罚过错方,弥补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失。只要对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就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无论对方是否同时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权是基于对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行为而产生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已经知道对方出轨但未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后还能再主张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或者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明确向婚姻登记机关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就不能再主张损害赔偿了。但是,如果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虽然知道对方出轨,但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离婚后仍然可以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那么其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出,离婚后就不能再单独主张了。如果无过错方是被告,那么其享有更大的选择权。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自然也就不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最终判决离婚,被告仍然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时才提出,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被告另行起诉。

如果您正面临此类难题,准备通过起诉离婚解决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许阿赛,如有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主页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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