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电子厂女工冲床压断三指案:泽良工伤律师突破临时工非劳动关系抗辩,助女工获赔数十万元

2026/06/05 15:06:38 查看9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漳州芗城某电子配件厂,阿兰做冲床操作工三年。2025年11月的一个下午,她在操作冲床冲压电子元件时,冲床安全光幕因长期缺乏维护失效,冲头在阿兰右手尚未完全退出模区时即下落,她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冲头齐根压断。工友慌忙按下急停,从模具下方取出阿兰血肉模糊的右手。送医诊断: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自近节指骨以远离断,断端毁损严重,三指均无法再植,行残端修整术——右手永久缺失三根手指。

阿兰从手术室出来看到自己右手只剩大拇指和小拇指,哭得浑身发抖。厂方人事第二天来了,一句话冷到骨子里:「你是临时工,没签合同,社保也没买。厂里给你出医药费已经仁至义尽了,其他的别想了。」阿兰丈夫说要报工伤,人事经理冷笑:「连合同都没有报什么工伤?」

阿兰右手缠着厚厚的纱布,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写字都只能用左手颤抖地签自己的名字:「三年了,每天早上七点半打卡,晚上加班到九点,他们现在说我是临时工。」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因「临时工」「未签合同」等理由改变。阿兰在电子配件厂连续工作三年,接受厂方管理和安排,按月领取固定报酬,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厂方不为阿兰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由厂方全额承担。

律师指导阿兰收集证据:三年工资微信转账记录、厂区打卡照片、车间排班微信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证明阿兰连续工作三年)、事发时车间监控录像(证明安全光幕未触发)、120急救记录、医院手术记录及三指无法再植的医学证明。同时委托安全鉴定机构对冲床安全光幕失效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确认属设备维护不善。

2025年12月,泽良律师向芗城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厂方辩称「阿兰系临时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三年连续用工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临时工非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以「临时工」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于法无据。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2026年1月作出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阿兰右手三指完全缺失,右手功能丧失过半,达到手功能评分标准的上限,评定为七级伤残。泽良律师计算全部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8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假肢辅助器具费(功能性美容假指)、后续心理疏导及康复治疗费。因厂方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厂方承担,总赔偿额数十万元。

劳动仲裁阶段,厂方起初仍以「临时工」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连续三年微信转账记录、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完整证据链锁定厂方法定责任。2026年3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数十万元。

阿兰说:「三年了,他们说我是临时工。法律告诉我,哪有干了三年的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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