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同时也是离婚损害赔偿、争取抚养权的重要依据。但在濮阳本地的办案实践中,家暴的举证一直是难点,很多当事人因为证据不足,最终无法被法院认定家暴事实。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结合实务经验,给大家梳理家暴维权的证据收集要点。
很多人对家暴证据的认知只停留在伤情照片上,实际上能被法院采信的证据有很多,证明力也各有不同。第一,报警记录与出警笔录。这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之一。遭遇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就忍下来。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委托书,都是认定家暴的核心证据。如果当时没报警,事后补报也可以,只要警方做了笔录就有效。第二,就医记录与伤情鉴定。受伤后要及时去正规医院治疗,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等材料。如果伤情较重,可以申请人身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非常有力的证据。第三,悔过书、保证书。家暴后对方往往会认错道歉,写保证书、悔过书,一定要让对方写书面材料并签字,这是证明家暴事实的直接证据,证明力很高。第四,视听资料与沟通记录。家暴过程的录音录像、事后沟通的微信 / 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还有邻居、亲友、居委会的证人证言,也能起到佐证作用。
除了收集证据,遭遇家暴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实施暴力、骚扰、接触自己,必要时还可以责令对方迁出住所。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千万不要隐忍,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本文为律师办案随笔,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