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就判10年?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若干关键证据破局思路

2026/07/01 08:59:03 查看2次 来源:章福阳律师


 

在金华地区的刑事辩护实务中,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一类高频且量刑梯度极大的案件。这类案件往往呈现出涉案电子数据数量庞大、资金流水交错复杂的特点,稍有不慎,当事人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甚至“情节特别严重”,直接面临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罚。作为长期深耕金华本地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结合近年来办理的该类案件的实操经验,金华刑事律师章福阳从司法实践的细节切入,梳理出一套针对性的辩护思路,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可参考的实操路径。

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合法性辩护:从形式瑕疵切入核心证据排除

该类案件定罪的核心基石,便是《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以及对应的涉案检材。新闻出版署、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明确规定,鉴定机关开展鉴定工作时,应当指定三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鉴定标准、办事公正的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鉴定;最终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鉴定结论必须准确简明,由两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字,并加盖“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专用章”,才符合法定的证据形式要求。

章律师办理的微信贩卖淫秽视频案件中,随案移送的核心定罪证据《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通篇仅能看到一名鉴定人员的签字,既没有第二名鉴定人的署名,也未附上至少名鉴定人员的资质说明材料,完全不符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硬性要求,我们明确指出该份鉴定报告的形式瑕疵直接违反了专门针对淫秽物品鉴定的特别程序规定,无法保证鉴定过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最终该份鉴定报告未被采纳

这类形式瑕疵在基层办案中并不罕见,很多侦查机关往往只关注“有没有鉴定结论”,却忽略了鉴定程序的法定形式要求。而淫秽物品的认定本身就带有较强的价值判断属性,程序上的缺失直接会动摇鉴定结论的合法性根基,这也是该类案件辩护中优先级最高的突破口。

二、检材同一性辩护:打破电子数据的“天然真实”推定

在网络时代的该类案件中,几乎所有的涉案视频都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同一性认定,恰恰是很多侦查环节的薄弱点。很多侦查机关从买家处提取的涉案视频,全程没有制作规范的电子数据提取笔录,没有记录提取的时间、地点、提取人身份,也没有对提取的视频当场计算哈希值进行固定封存。后续随案移送的检材视频,既无法证明其提取自买家向当事人购买的网盘链接,也无法排除在存储、移送过程中被篡改、替换的可能性,检材与当事人所销售的视频之间的同一性根本无法得到确认。

实务中不少侦查人员的办案思路仍停留在“以口供为核心”的传统模式,把主要精力放在获取当事人的有罪供述上,却对电子数据这类客观证据的收集程序极不规范:有的直接从网页上截屏固定数据,有的随意将视频复制到普通U盘中移送,既没有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也没有按照法定流程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进行校验法庭后续可能以电子数据未依法提取、无法保证真实性为由,排除涉案的网站后台数据,最终无法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会员人数和违法所得。很多案件中,我们正是抓住了检材同一性的辩护要点,指出控方无法证明送检视频就是当事人所贩卖的视频,最终迫使指控的涉案视频数量大幅缩减,直接将案件的量刑档从“三年以上”拉回了“三年以下”。

三、犯罪金额辩护:精准剔除不属于淫秽物品牟利的合法收入

在该类案件的违法所得认定上,辩护的核心逻辑绝非简单否定全部流水,而是要精准拆分资金性质,把与淫秽物品传播无关的合法收入从指控的犯罪金额中剥离出来。很多案件中,当事人的微信、支付宝流水是完全混同的:既有正常的工作收入、日常亲友转账,也有少量贩卖淫秽视频的获利,侦查机关往往会直接把一段时间内的全部入账都推定为违法所得。

起金华本地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通过贩卖淫秽视频获利数万元,但逐一核对了全部数百条流水记录,剔除了其中当事人合法经营收入、家人的日常转账、以及多笔金额极小的正常红包往来,最终核实的实际违法所得远低于1万元的基本犯定罪标准,直接让案件的量刑得到了大幅从轻调整。

还有不少通过网站传播的案件中,网站上同时投放了大量与淫秽内容无关的合法广告,侦查机关往往会把全部广告收入都认定为违法所得。此时辩护中要明确区分:并非直接利用淫秽电子信息作为引流卖点收取的广告费,不应当计入该罪的违法所得,只有和淫秽内容传播直接关联的获利部分,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四、犯罪数量辩护:剔除重复、无效与未传播的内容

淫秽物品的数量认定,是该类案件量刑的核心标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传播淫秽视频100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对应的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实务中很多案件的数量统计存在大量“水分”:有的是同一个视频被反复复制多遍,被重复统计为数十个不同的视频;有的是当事人存储在自己网盘里从未对外分享的视频,也被全部计入贩卖数量;还有的视频经过鉴定根本不属于淫秽物品,却被一并纳入统计总数。

同时还要注意,“实际传播”是该罪客观方面的核心要件,当事人仅仅存储在自己的私人设备中、从未对外向他人传播的淫秽视频,不应当计入贩卖、传播的数量,这也是数量辩护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要点。

五、类案对比辩护:结合本地裁判尺度实现量刑均衡

金华乃至浙江地区的该类案件,一直有着相对统一的裁判尺度,类案辩护的核心价值,就是避免当事人遭遇“同案不同判”的不公结果。我们可以通过检索了办案地中级法院及下辖各基层法院近年的同类生效判决,梳理出本地的裁判规律比如在涉案淫秽视频数量相近、违法所得金额相当的情况下,本地法院普遍对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的当事人量刑幅度,情节较轻的案件能否适用缓刑甚至在检察院环节不起诉

这类案件的辩护,从来不是单一要点的孤立对抗,而是从鉴定程序、证据同一性、金额数量认定到类案尺度的全链条体系化辩护,每一个细节的深挖,都可能直接改变当事人的最终处理结果。




本站特邀合作律师章福阳,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金华市优秀青年律师,金华市婺城区优秀律师,金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深律师。自20104月开始独立执业,办理案件以刑事辩护案件和重大经济案件为主,办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其中不乏案值高、全国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重大刑事、民商事案件,历任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或取保候审、宣告缓刑,或变更罪名,或二审改判,或从轻、减轻处罚,涉及罪名广泛,对刑事案件所涉罪名有深入研究;办理的众多疑难重大民事案件获得法院支持,或支持原告诉请,或支持抗辩驳回对方诉请,或二审获得改判。

章福阳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各类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掩隐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妨害公务罪、袭警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窝藏罪、包庇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等。章福阳律师在这些罪名的辩护中拥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办理的典型刑事案:

章福阳律师办理的多起诈骗罪案件获得了终止侦查、不起诉、缓刑结果,其中还有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的诈骗案件不起诉。章福阳律师善于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抽丝剥茧,突破司法机关的指控,运用娴熟的辩护技巧,为存在冤假错案的当事人争取无罪辩护结果。

章福阳律师办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案件更是格外醒目,其中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公诉机关当庭建议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四年,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百万,章福阳律师二审辩护将刑期改为一年罚金十万,为当事人避免了冤坐十年牢的恶果。其中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一审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0万,章福阳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将刑期改为3年并适用缓刑,判决即获自由。其中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检察院当庭建议按照法定刑510年量刑,法院采纳章福阳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章福阳律师多年前办理的一起公安部督 办的涉地沟油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其当事人在二十余名被告人中获得全案蕞轻的刑期,其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数量多,这里无法一一列举。

章福阳律师在办理非法经营罪案件中的成绩也十分突出,有涉案金额近四千万元的外汇类非法经营罪获得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的案例,也有涉案金额七百多万元的非法出版物类非法经营罪主犯获得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的案例,也有很多烟草类非法经营罪缓刑的案例,可以说在各类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中,章律师实战经验十分丰富。

章福阳律师作为政法名校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精于法律,但同时其持有含金量极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税务师证书,是少有的三 师律师,虽然章律师主要办理刑事案件,但是刑事案件律师的推理能力在民事案件中也实力也一样得到彰显,章律师在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代理被告方,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一起案件中,原告持有被告亲笔书写的50万元现金借条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二审章福阳律师介入,通过广泛收集证据,从日常生活逻辑、交付能力等多角度辩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胜诉;其中一起1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利用还款后被告未及时收回借条的漏洞,重复起诉被告还款,但是苦于缺乏还款证据,一审被告败诉,二审中章福阳律师为被告赢得了诉讼,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值虽小,意义非凡。其中一起民间借贷案中,原告以被告书写的100万元借条以及指定打款凭证向法院起诉,章律师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通过发问方式将案件逻辑矛盾扩大,促使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挽回了被告的损失,避免了被告的妻离子散。其中一起近千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中,被告虽然出具借条,但是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代理原告通过长期收集固定证据,将有财产的共同借款被告一并引入,最终实现多被告共同还款,一二审均获得支持。章福阳律师代理此类案件很多,在重大经济案件中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章福阳律师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税务师资格,促使其在公司领域也具有出色的表现。章福阳代理的熊某股权转让纠纷中,其到处筹款向公司投入四百余万元,收购方口头答应全额返还,因法律意识淡薄,股权转让协议粗制滥造,漏洞百出,导致问题不断,协议条款中将股权转让又转化为了无资产的公司向其借款,真正获益的收购股东却不同意担责,甚至反过来另案起诉熊某返还侵占的公司财产近四百万元,案件历经两年,章律师通过深入收集证据,充分沟通,从事实与法律角度深入研究,最终法院采纳章律师意见,全额支持了熊某的诉讼请求,顺利拿到股权转让款项,在历经近半年后,也取得另一案件的胜利,驳回了对方全部诉讼请求。另一典型案件中,郑某以四百万价格向他人购买某公司股权,但对方未按照约定办理手续,以郑某参加公司事务管理等理由拒不返还股权转让款,章律师代理郑某提起诉讼,成功为郑某追回股权转让款。等等。

同时,章福阳律师在工程款催讨等案件中实战经验丰富。其代理了大量涉案金额巨大的工程款以及货款催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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