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前段时间,一位男士找到我咨询遗产继承。
他的父亲刚刚去世,留下北京几套房产和几十万元存款。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他和母亲。
但他提出的要求却让我印象深刻。
他说:“这些房子以后都是我家的,但我不希望将来离婚的时候,我爱人能够分走任何一部分。有没有合法办法?”
很多人第一反应都会觉得不可能。
毕竟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来离婚通常要依法分割。
但事实上,只要提前做好法律规划,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实可以实现。
最终,我们为他设计了一套完整方案。
第一步,由儿子依法书面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
放弃后,父亲留下的全部遗产依法由另一位继承人——母亲继承。
第二步,待母亲取得全部遗产后,再由母亲将房产、存款赠与儿子,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次赠与仅赠与儿子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这批财产全部成为儿子的个人财产,日后即使发生婚姻变故,配偶也无权要求分割。
二、律师解读
很多人觉得,这是不是钻法律漏洞?其实不是。关键就在于法律赋予了不同的财产取得方式不同的法律效果。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同时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很多人忽略了后半句话。
如果儿子直接继承父亲遗产,而父亲没有遗嘱特别说明,那么继承所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遗产先依法由母亲继承,再由母亲通过赠与合同明确”仅赠与儿子个人”,财产性质就发生了变化。这并不是转移财产,而是法律允许的家庭财富规划。
在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办理继承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父母真正担心的,并不是孩子拿不到遗产,而是孩子以后婚姻发生变化,自己辛苦一辈子积累的财富最终流向家庭之外。
事实上,无论是赠与还是遗嘱,都可以依法提前规划,关键在于法律文件是否规范、财产路径是否设计合理。
三、律师建议
这个案例最大的启发,并不是教大家去放弃继承,而是告诉大家:财富传承,需要提前规划。
如果父母希望房产、股权、存款等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子女,而不希望因婚姻关系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提前通过遗嘱、赠与合同、婚内财产协议等方式依法进行安排,并明确写明”仅归本人子女个人所有”。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放弃继承属于重大法律行为,一旦依法作出书面放弃表示,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因此必须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不能盲目照搬。
法律从来不是帮助谁占便宜,而是帮助每个人把自己的真实意愿,用合法的方式实现。
如果您正面临”父母遗产如何只留给自己孩子”“继承财产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如何隔离”“遗嘱、赠与如何设计更稳妥”等问题,建议尽早做好专业法律规划。财富传承越早安排,家庭纠纷越少发生。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处理,才能真正守住自己想留给家人的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