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私自违建堵路,法院判决拆除!邻里通行纠纷案例

2026/07/15 09:40:54 查看6次 来源:许道龙律师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为同一楼栋相邻住户,双方共用小区公共通行巷道。被告为扩大自家门前使用空间,私自占用公共通道,搭建简易围挡、堆放杂物、安装外置设施,导致原本宽敞的通行巷道大幅变窄,严重影响原告日常出行、家具搬运、车辆通行,同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原告多次友好沟通,要求被告清理杂物、拆除违建设施、恢复通道原貌,被告拒不配合,认为门前区域属于自己使用范围,他人无权干涉。双方邻里矛盾持续升级,调解无效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要求被告拆除违规搭建、清理通道、恢复通行。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前往现场实地勘查,拍照取证,确认被告搭建构筑物、堆放杂物占用公共通道属实,确实影响正常通行与消防安全。办案法官审查小区规划图纸,确认该区域属于业主公共通行区域,不属于任何一户私人专属空间。庭审中,被告坚持私自占用合理,拒绝整改。法官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定,向双方释明邻里相处的法律原则: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公共通道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搭建违建阻碍通行。被告行为侵害原告合法通行权,违反相邻关系法律规定。最终判决:被告限期自行拆除全部违规搭建设施,清理通道杂物,彻底恢复公共通道原始通行状态。拒不执行的,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小结


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公共区域不得私自侵占。私自违建堵路不仅破坏邻里关系,还属于违法行为,法院依法支持维护公共权益与相邻通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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