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工厂、电商仓储团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办案机关常将企业实控人、技术调配员、流水线工人、仓储打包员统一认定为主犯,按照全案全部销售金额、库存货值整体量刑,仅听从安排、领取固定底薪的普通务工人员,也要承担 50 万、200 万七年以上加重后果,明显违背罪刑相适应刑法原则。精准区分共同犯罪策划组织者、核心技术实施者、次要辅助务工人员,是团伙制假案件核心辩护要点,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可直接剔除数额巨大、特别巨大升档加重情节,大幅缩减基准刑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赵飞全律师处理多起工厂、电商团伙伪劣产品案件,精准划分层级责任,底层流水线、仓储人员成功大幅减刑、取保候审、不起诉。
主犯认定标准:工厂实际控制人、企业经营者,主导原料采购、劣质配方调配、包装设计、线上线下定价销售,主动租赁隐蔽仓储、安排夜间生产,掌控全部违法获利分配,对全案所有销售金额、库存货值、加重后果承担完整刑事责任,极易触发 50 万、200 万七年以上、十五年加重档。
积极参加者(次主犯):专职技术调配员、主管组长,按照老板指令修改原料配比、指导工人生产伪劣产品,参与制定包装标识方案,领取高额绩效提成,虽未独立策划,但持续实施核心制假行为,对自身参与生产时段内的涉案金额承担较重责任。
法定从犯、轻微辅助人员(核心辩护对象):入职时间短,仅听从主管安排从事分拣、打包、贴标、仓储发货基础工作;不参与原料采购、配方调整、销售定价等核心决策;仅领取固定基础月薪,无高额销售提成、不瓜分企业违法获利;事前不清楚整套制假流程,以为仅加工普通合规货品,知晓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后消极应付、主动减少出勤。此类人员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极小,依法减轻处罚,剥离绝大部分涉案金额责任,仅对自身短期参与时段内少量货品承担轻微罪责。
关键区分证据: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每月薪资提成银行流水、入职登记表、车间监控录像、各人员讯问笔录,清晰证实每个人参与深度、获利多少、是否参与核心制假环节。针对短期入职、知晓产品违规后主动劝说老板整改、无任何提成获利的务工人员,可进一步论证情节显著轻微,争取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赵飞全律师精细化梳理团伙分工电子、视听证据,分层开展从犯辩护,剥离底层务工人员过重罪责,避免普通流水线工人为主犯全部巨额涉案金额承担七年以上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