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家属疑惑,家人只是在店里做普通岗位,收银记账、开车接送人员、日常望风盯梢,或是简单后勤保洁,从头到尾没有参与门店管理、没有招揽客源、没有参与分成,为什么也被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罪?这也是目前涉黄刑事案件中,家属最容易踩坑、最难以理解的误区。
绝大多数普通人的认知是:只要自己不直接参与涉黄交易、不主动拉客,就和犯罪无关。但真实的司法认定标准完全不同,并不是只有直接参与交易才算涉案。只要当事人明知门店存在涉黄经营活动,依旧长期在岗,持续提供配套辅助工作,保障门店正常运营、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就完全满足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入罪条件。
这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大多是防备心较弱的年轻人和底层务工人员。他们只是按月领取固定工资,单纯把岗位当成普通打工工作,自以为和违法犯罪无关,最终却被一并立案刑拘。
很多当事人被抓后,只会口头辩解自己不知情、不懂行业规则。但在办案过程中,打卡上班记录、日常聊天记录、排班台账、同案人员供述等完整证据,都会固定涉案事实。仅凭口头辩解,没有任何实质证据支撑,基本不会被办案机关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