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的买断工龄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杭州离婚律师帮解答!

2026/08/08 09:51:34 查看11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今天有人咨询:单位改制一次性发放的买断工龄款,离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先说结论:不能全部平分,也不能直接认定为个人财产。最高法民一庭明确倾向性意见,司法实践参照军人复员费规则,按婚姻存续年限折算分割。

买断工龄,是特定时期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这笔款项兼具两层属性:一是对过去工作年限的补偿,二是对未来失业、再就业的生活保障,带有较强人身属性,不能简单等同于工资奖金。

注意:现行《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没有法条直接规定买断工龄款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给出的倾向性意见是:离婚处理买断工龄款,可以参照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分割标准。

计算公式

年平均值 = 买断工龄款总额 ÷(70岁 − 入职时年龄)

夫妻共同财产数额 = 年平均值 × 婚姻关系存续年限

算出的这部分离婚时可以分割;剩余金额归领取买断工龄款一方个人所有。因为婚姻存续年限只占了总补偿年限的一部分,对应之外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

男方22岁入职,45岁拿到30万买断工龄款,双方婚姻存续15年。

年平均值:300000÷(70−22)=6250元

婚内对应的夫妻共同财产:6250×15=93750元,该部分可以分割,剩余20多万元归男方个人所有。

李律师三大实务提醒

第一,该计算方式是主流审判参考意见,不是全国统一强制标准。部分法院会采用另一种方式:按总工龄、婚内工龄比例折算,个案存在自由裁量空间。

第二,买断工龄款不等于普通裁员经济补偿金。日常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的N+1补偿金,多数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适用本公式。

第三,如果买断工龄款到账后,资金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偿还房贷、日常消费,钱款消耗完毕,离婚时法院一般不再支持主张分割。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做婚姻家事与财产规划。有离婚财产分割、工龄款争议问题,可以找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