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最怕什么?不是闯红灯,不是超速,是"开门杀"——路边停着的车突然开门,骑电动车路过的人直接被撞飞。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5月专门发布新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了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规则:乘客开门撞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必须全额赔,不能只赔司机那一份。真实案例,赔偿32万。
01骑电动车正常路过,车门突然打开
事情发生在一条城市道路上。司机董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某路段靠边停车。坐在后排的乘客杜某推开车门准备下车——
就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骑着电动车正常经过的潘大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
潘大姐当天只是像往常一样骑车出门,万万没想到,路边一辆停着的车,门会毫无预兆地朝她打开。
事故造成潘大姐严重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很快出了认定书:司机董某和乘客杜某负同等责任,潘大姐无责任。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5月发布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02保险公司说:乘客责任我不赔
潘大姐受伤后,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加在一起,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保险公司给出了一个让很多人都会信的说法:
乘客开门撞人,算谁的?
商业险只保驾驶人责任,乘客责任不在保险范围内
乘客和司机同属"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赔
交强险怎么赔?
只赔司机那50%责任
交强险在限额内全额赔,不分驾驶人和乘客
商业三者险呢?
乘客责任部分不属于保险责任
驾驶人和乘客构成共同侵权,保险应全额赔付
保险公司的逻辑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保险保的是车辆和驾驶人,乘客自己开门撞了人,凭什么让我赔?"
但法院不这么看。
03法院4条裁判理由,保险公司输了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4条明确的裁判理由:
1司机有控制力。
司机对车辆行驶和停车地点选取有实际控制力,他在乘客开门前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2乘客有注意义务。
乘客开车门时未谨慎观察,疏于注意
3构成共同侵权。
两人行为相结合,共同导致了损害发生——对外是一个整体
4保险必须赔。
对受害人而言,驾驶人和乘车人同属"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核心结论
"开门杀"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以"乘客责任不在保险范围"为由拒赔。
驾驶人和乘客同属机动车一方,保险应在限额内全额赔付。
判决结果:保险公司赔偿潘大姐32万余元。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司机董某和乘客杜某连带赔偿。
04
2026年新规:最高法专门出了司法解释
这个判例不是孤例。202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配套发布了5个典型案例,"开门杀"就在其中。
新司法解释明确了一个关键规则:机动车一方是一个整体,不分驾驶人和乘客。对于受害人来说,不管门是司机开的还是乘客开的,都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保险公司都要赔。
你关心的问题
法律答案(2026年最新)
乘客开门撞人,司机有责任吗?
有。司机没尽提醒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保险公司能只赔司机那部分吗?
不能。驾驶人和乘客同属"机动车一方",保险应全额赔
开门杀造成伤亡,最多赔多少?
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8万 + 商业三者险按保额赔
乘客需要自己掏钱吗?
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乘客和司机连带赔偿
被开门杀撞了,第一步做什么?
报警 + 就医 + 留证据,不要私了
赣州本地律师提醒:3条避坑建议
1. 司机停车后一定提醒乘客"先看再开"。法律上司机有提醒义务,不提醒出了事要担责。养成"荷式开门法"习惯——用离门最远的手开门,身体自然扭转,能看到后方来车。
2. 被撞了不要私了。开门杀看似"小伤",实际可能有骨折、颅内损伤。先报警、留认定书,再就医留记录,后面赔不赔、赔多少,全看证据。
3. 保险公司说"乘客责任不赔"是违法的。2026年最高法新规已经明确,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借口拒赔。被拒赔的,可以起诉。
本文作者
刘永峰律师 | 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
专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保险理赔 |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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