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当中,经常遇到外籍配偶拒绝配合离婚、不愿回国办理手续的情况,协议离婚路径走不通,当事人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这类离婚诉讼程序相较普通离婚案件更为复杂,还会牵扯跨境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甚至财产继承等多重法律问题,建议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处理,必要时结合继承律师,厘清离婚与财产继承的法律边界。结合《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下面讲解国内提起离婚诉讼的实务要点。
第一,确认国内法院是否具备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有关身份关系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只要本人在上海有经常居住地,即便外籍配偶长期在境外、坚决不同意离婚,依旧可以在上海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回国。如果外籍配偶在上海有住所,也可以选择向对方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离婚前建议让离婚律师梳理居住证明材料,避免因管辖问题不予立案。
第二,准备符合涉外要求的立案证据材料。涉外离婚诉讼,结婚证、境外相关证据,部分需要完成公证、翻译手续,普通材料不能直接提交法院。除起诉状、身份材料之外,还需要整理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线索。很多案件境内外资产混杂,后续分割同时会涉及财产继承风险,继承律师可以协助区分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以及可继承资产范围,减少后续纠纷。
第三,重视涉外文书送达流程。外籍配偶身在国外,法院不能直接简单电话通知,会通过外交途径、邮寄、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完成文书送达。如果对方拒绝接收材料,案件周期会被拉长。即便被告不出庭、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依旧可以依法审理裁判,并非对方拒绝就无法判离。当事人不要自行盲目推进,交由离婚律师跟进送达进度,把控离婚诉讼整体节奏。
第四,厘清跨境财产分割与后续传承风险。涉外离婚诉讼,不仅处理婚姻关系解除,还要分割房产、存款、股权等财产。部分财产还会关联财产继承,比如一方境外遗产、婚内继承所得财产,离婚分割和继承规则相互交织。离婚律师协同继承律师介入,可以提前规避离婚之后出现的财产继承争议。
总而言之,外籍配偶不同意离婚,依然能够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但涉外案件程序繁琐,证据要求特殊。如果您正准备起诉离婚,不清楚涉外离婚诉讼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上海家理律所,由离婚律师、继承律师结合你的案情,定制诉讼方案,妥善处理离婚分割与财产继承相关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