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茂珍律师团队:侵犯著作权罪——“小打小闹”也构成犯罪吗?获利几万为何谅解要价百万?

2026/08/17 16:45:25 查看13次 来源: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著作权保护已成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游戏私服、盗版网站、影视解说账号、离职员工私自售卖公司软件等侵犯著作权行为呈高发态势。许多从业者——尤其是IT技术人员——认为这只是“接私单”“副业”“大家都在做”,殊不知已经触犯刑法。

那么,获利仅几万元是否构成犯罪?取得权利人谅解是否就能“大事化小”?本文将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发,结合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夏茂珍律师团队的大量办案经验,为您逐层解析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边界、实务认定与有效辩护路径。

 

律师团队简介

夏茂珍律师 | 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团队主管 。

专业擅长领域: 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经营性类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及网络型犯罪辩护。

标志性案件: 曾代理涉案金额达10亿元的票据犯罪案件、某航空公司暴力威胁飞行安全罪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执业风格与优势: 风格硬朗,逻辑缜密,以“务实”著称,擅长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从海量证据中精准锁定核心要点。倡导“精细化辩护”,团队成员多具有检察系统、财税背景,熟悉办案流程。主张辩护应立基于扎实的事实与严谨的法理中,通过严密的逻辑链条串联关键信息。在处理重大刑事案件方面,善于在关键细节处寻找突破,曾成功争取到大量无罪、缓刑结果。法律咨询:微信:vxxsls

 

一、罪名核心法律逻辑——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名的构成可以提炼为 “以营利为目的 + 未经权利人许可 + 实施特定侵权行为 + 达到数额或情节标准” 四个核心要件,缺一不可。

 

202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正式施行。该解释吸收整合了此前三部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系统性明确,体现了国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二、关键认定标准与实务解读——哪些行为可能入罪?

 

(一)入罪门槛远比你想象的更低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即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此外,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复制件数量合计在五百份(张)以上的,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下载数量达到一万次以上的、被点击数量达到十万次以上的、注册会员数量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均构成“其他严重情节”。

实务误区一:“我只获利几万块,不构成犯罪吧?”

恰恰相反——违法所得三万元即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很多IT技术人员在网上接私单、架设游戏私服,获利不过三五万元,但已触及刑事红线。实践中,违法所得数额一般指嫌疑人所获利润,而非法经营数额则指游戏玩家的充值流水金额。即便个人获利不多,如果整体经营流水达到五万元以上,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二)常见入罪行为类型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行为类型广泛,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

游戏私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游戏代码并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营网络游戏牟利。

盗版网站:未经授权复制发行文字作品、视听作品等。

离职员工私自售卖公司软件:利用在公司期间获取的软件代码,离职后私自复制销售。

影视解说账号: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影视作品片段,达到一定点击量或下载量。

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

实务误区二:“大家都在做,为什么偏偏抓我?”

法不责众是典型的认知误区。当前国家大力保护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罪已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了食药环侦总队,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犯罪。身边人都在做,不等于行为合法——恰恰因为此类案件多发,才更需要加大打击力度。

 

(三)关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

司法解释明确,没有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应当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有证据证明作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行为人不能提供获得许可的相关证据的,也可以认定为“未经许可”。

实务误区三:“只要赔钱取得谅解就没事了?”

这是最常见的误解之一。侵犯著作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依法决定,权利人的谅解只是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不能取代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实践中取得谅解的成本往往远超当事人的预期——获利可能只有几万或十几万元,但权利人要求的赔偿金额可能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原因在于:权利人主张的赔偿不仅包括违法所得,还可能包括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合理维权费用等。

 

三、有效辩护路径——夏茂珍律师团队实务总结

 

(一)审查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梳理经营流水、销售记录、成本核算等证据,证明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或非法经营数额不足五万元。注意:违法所得是指非法经营额减去应扣成本,包含运营费、推广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等。不能以单一数据来源认定最终涉案数额,需审查游戏后台数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明细及收款账户交易明细是否相互印证。

 

(二)审查“未经许可”认定是否准确

审查权利人是否确实拥有著作权、是否已放弃权利、保护期限是否已届满等。对于“署名推定规则”下的认定,应审查是否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

 

(三)审查“营利目的”是否成立

侵犯著作权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仅基于学习、研究、个人欣赏等非营利目的实施相关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四)争取从轻、减轻情节

如证据确实充分,应积极争取从轻、减轻情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需要注意的是,取得谅解虽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四、合规警示与法律建议

 

夏茂珍律师团队郑重提醒:

第一,切勿心存侥幸。 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门槛远比想象中更低——违法所得三万元或非法经营五万元即可能构成犯罪。不要因为“获利不多”“大家都在做”就放松警惕。

第二,从事涉及他人作品的经营活动前,务必取得合法授权。 特别是在影视、软件、游戏等领域,须从正规渠道获取授权,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作品。

第三,如已涉嫌犯罪,应尽快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侵犯著作权罪专业壁垒高、技术性强,普通律师甚至一般刑事律师若无此类案件办理经验,很难在复杂案情中快速发现问题。专业律师能够在看守所会见、检察院阅卷等环节中更高效地发现案件存在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第四,如已被立案,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宽处理。 刑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认罪认罚、积极悔罪的当事人,司法机关会依法从宽处理。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智力成果,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如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本文法律分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夏茂珍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与实务总结,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