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施工方会碰到这种情况,工程完工交付,甚至甲方已经投入使用了,讨要尾款的时候对方就用还没验收,怕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不结款。对于这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沈阳企业工程合同律师申珊认为,不能直接凭甲方所说判定施工方无权索要工程款,需要结合双方合同约定综合判断。
一、不验收?不是回绝工程款支付的理由
工程类案件中很多甲方会混淆一个逻辑,认为验收这事得施工方全权负责,活干完把资料交上去,就该催着甲方来验,验不过就是我的错,法律上可不是这么理解的,工程干完,施工方的事主要是干完活、交付工程、提交对应的技术资料,而组织验收这件事本身,是甲方也就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不是施工方单方面的责任。有些合同里面会写清楚验收的时间范围,还有逾期不验收的后果,就算合同没写,发包人也不能一直不验收。现实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甲方不验收,还先使用了完工的工程项目,享受着施工带来的全部收益,转头又拿没验收作为理由压尾款。
沈阳专业工程合同律师申珊指出,法律上不会纵容这种行为,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之后,再永质量不合格提出抗辩,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这里有一个情况要说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分不在这个适用范围,这两块的质量责任承包人依旧需要承担。
二、证据需整理好
如果因此到了起诉的阶段,证据就非常关键了。首先要固定甲方实际使用工程的证据,不同类型项目对应的证据形式不一样,可以是现场影像,设备运行数据,只要是能够体现项目已经投入运转的各资料都可以。其次要整理工程价款证据,施工合同、补充约定、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内容、结算文件都要整理出来保存好。很多当事人拿着一堆材料就直接起诉了,这其实很影响案件的办理,要分清每个证据对应的内容,对应合同履行,工程量,价款的材料分别弄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少工程纠纷证据资料非常多,光是整理清楚就会消耗不少时间,要是证据链条存在缺口,就算起诉也很难拿到好结果。
三、申律师小建议
作为施工方,签合同和履约阶段一定要做好风险防控。要重视书面确认的流程,在合同上把验收具体时间,验收流程,逾期不验收的后果写进合同文本里,不要只简单的写验收合格之后怎么付款;履约阶段,双方都要保存好书面材料,甲方这边要保存验收通知,整改要求的材料,施工方要保存号竣工交付的相关材料。如果甲方迟迟不验收,一定要主动去沟通,沟通同时保留好证据,别只是被动的等。
甲方不能借着未验收的名义故意不结尾款,施工方也不能放松工程质量把控,完成好合理范围内的验收工作。沈阳企业工程合同律师申珊提醒,对于工程类问题,做好书面确认、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双方都肩负起责任,按照约定完成分内事,才可以减少这类工程款争议。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委托建议,请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