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项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企业处理时难免会出现小失误,有时合同只签了字,没盖章,事后才担心这份文件还能不能约束对方公司?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建工企业合同律师申珊给出结论:有效。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结合合同条约进行判断。
一、看签字人的身份
签字盖章,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只要合同约定签字即生效,即便没有盖章,签字真实有效的合同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很多人其实误解了签字和盖章的效力关系,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签字并盖章,签字或者盖章任选其一即可使合同生效,除非合同明确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是签字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字,就算没盖公章,也对公司产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本身就可以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不用额外授权,签字带来的后果直接由公司负责,只盖章不签字同样有用。注意这里一定是合同涉及的活动内容没超过法定代表人的权限。第二是签字人为项目经理、普通员工这类,只有签字没有公章,一般代表不了公司,只能代表员工个人。这类人员想的签字想要有效就得有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里要写明允许他签署这份文件,拿不到授权材料,事后公司不认,想要维权就会很被动。
唯一需要签字盖章同时满足的条件是合同里面写明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这属于双方自己定下的生效条件,这时候签字盖章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少一个合同就无效。申律师认为,工程领域很多施工合同都有这句话,签合同的时候不要疏忽掉。
二、实务层面的判断思路
申律师认为,实践中不会只盯着生效条款不放,就算合同写了盖章生效,也不代表没盖公章协议就直接作废了。处理这类争议,还需要结合整个协商沟通的完整过程,找到没能盖章的具体原因,看责任该归到哪一方,同时核实签字人的身份,确认签字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偶尔会有一些特殊状况,比如对方公司出现经营问题,突然破产了,或者内部变动了,导致对方没法盖章,这种情况就不能把不利后果让守约这一方承担了。不能仅拿着合同条款直接否定双方已经达成的真实合作,公章只是公司表达合作的一种形式,不是唯一形式,不用把公章作用无限放大。
三、工程签约建议
签工程合同,一共先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这是最保险的,核实身份,要确定是本人真实签名,伪造签字、代签且不授权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受损,如果只能签字,一定要让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留存原件。
工程纠纷关键的处理重点最后都会回到合同上,申珊律师建议建工企业负责人签文件时不要怕麻烦,仔仔细细的对好合同每一项条款,把身份核验和材料留存落实好,减少后续不必要的争议,尽早实现项目落地。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委托建议,请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