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坤律师事务所讲一讲挂靠费纠纷的司法裁判规则

2026/09/03 17:14:35 查看9次 来源:沈阳企业工程合同申珊律师

一、前言

建筑行业内,挂靠模式引发许多经济纠纷,挂靠费争议属于案件里较为常见的一类。很多市场主体以为双方签好协议,约定好挂靠费比例,就可以按照合同拿到对应款项。但进入诉讼程序后,不少当事人才发现,关于挂靠费的约定并不当然受法律保护。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结合现有司法规则,对挂靠费相关法律问题展开解读。

二、挂靠费的核心定义

所谓的挂靠,一般指没有对应施工资质的主体,借用具备资质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挂靠费是指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出借自身的资质、允许无资质主体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方式,向实际施工的挂靠人收取的费用,行业内也会称作点位费,大多按照项目工程款的比例进行计取。该费用本质是出借资质的对价,并非企业开展实际项目管理产生的服务报酬,而这种收费约定,建立在法律明令禁止的资质挂靠行为基础上,本身就不合规。

三、挂靠费纠纷的核心司法裁判规则

司法实践中,一旦认定存在工程挂靠关系,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均属无效,法院不会支持企业依据协议索要挂靠费的诉求。如果被挂靠企业确实参与了项目管理、产生了真实人力和手续成本,凭有效证据,可以分摊实际费用,不能按无效挂靠条款收费。如果已经结清挂靠费,法院会结合工程完工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双方过错综合判定是否返还,不会一概而论。

四、建筑主体规避挂靠纠纷的建议

建筑企业要避免出现出借资质收取挂靠费的经营方式,不要心存侥幸,依靠挂靠模式获取收益,不仅约定的费用得不到司法保护,被挂靠企业还要为项目质量、材料采购、工人工资等事项承担连带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企业需要承担高额赔偿。实际施工主体承接工程,优先选择合规合作路径,不要采用挂靠方式进场施工。

已经处在挂靠合作中的主体,要留存转账凭证、项目资料,分清哪些是真实管理支出,哪些属于挂靠费。发生纠纷后,不要将索要挂靠费作为主要诉求,结合工程质量,调整诉讼请求,合理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委托建议,请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