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汪国辉谈:讨债、邻里吵架,什么情况才会构成寻衅滋事?

2026/09/04 16:40:37 查看4次 来源:汪国辉律师

        当事人原本只是普通的矛盾,比如要债、邻里吵架、讨要工资,事情根源属于民事层面的纠纷。可在处理过程当中,因为言行比较冲动,做出一些过激举动,最后可能就被指认寻衅滋事罪。沈阳寻衅滋事罪专业刑辩律师孟都了解到,很多人根本想不到,自己只是在维护自身利益,却会因此摊上刑事风险。今天就跟大家讲清楚,什么情况才会构成寻衅滋事?

一、债务索债纠纷,不能直接判定寻衅滋事

        生活里欠钱不还的情况很常见,不少债权人拿不到钱,心里着急,就会上门去找债务人理论,发生口角拉扯,有的还会堵门、跟着对方讨要欠款。不管这笔债务本身有没有争议,只要出发点就是找特定的债务人要钱,就算维权的方式比较冲动,按法律的精神,大多只应当按照治安违法去处理,不一定会直接定寻衅滋事。当然这里也存在例外情形,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对你的过激行为做出过警告或者处罚,你依旧反复采取堵门、纠缠这类手段,实实在在扰乱周边正常生活环境,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升级,按寻衅滋事来处理。现实中有些案件,会把多起讨债行为汇总到一起,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也可以说明整件事的起因就是索要债务,并不是没事找事惹是生非。

二、婚恋、邻里之间的矛盾冲突,大多属于民间纠纷

        邻里之间因为宅基地、噪音、采光这些生活琐事,经常会发生争吵,严重的时候还会动手打架。情侣分手、夫妻离婚,双方情绪激动,也很容易爆发冲突。这类矛盾都有实实在在的来由,冲突双方都是特定的人,并不是行为人没事找事、故意去招惹陌生人。寻衅滋事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无事生非。邻里、婚恋家庭引发的争执,根源来自双方日积月累的过节,并不满足这个条件。就算吵架的时候话说得很难听,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优先要看双方矛盾本身,按照故意伤害或者治安案件处理。

三、劳资和经营争议维权,诉求要有现实依据

        工人被拖欠工资、业主对物业或者开发商有意见、商户和市场管理方闹矛盾,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当事人拿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案,情绪上来之后,会说出一些过激的话,做出一些冲动举动。只要提出的诉求有实际事实作为支撑,针对的也是明确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仅仅因为维权的方式不够理智,就直接把维权一方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当然,维权过激不等于可以肆意乱来,暴力闹事、肆意打砸的行为本身依然属于违法。我们要分清,有理由的维权和肆意扰乱公共秩序,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汪国辉律师提醒大家,寻衅滋事罪设立的初衷,是用来打击那些无故惹事、肆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虽然这几类纠纷一般不会被认定寻衅滋事,但这不代表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哪怕道理站在你这边,也不能使用堵门、纠缠、打砸这类过激手段。遇到纠纷优先走协商、投诉、起诉这些正规渠道。一旦已经卷入案件,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明白,说明冲突是事出有因,并不是无端挑事,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委托建议,请结合自身情况审慎决策。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